世茂集团:拟发行两笔合计10.48亿美元优先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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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9月14日,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K:00813)发布公告称,拟发行3亿美元于2023年到期之3.975%优先票据及7.48亿美元于2027年到期之5.20%优先票据。
根据公告,于2021年9月13日,世茂集团与汇丰、J.P. Morgan、摩根士丹利、交银国际、中金公司、富强证券有限公司、SMBC Nikko、渣打银行及大华银行就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
汇丰、J.P. Morgan及摩根士丹利为票据发行之联席全球协调人,其连同交银国际、中金公司、富强证券有限公司、SMBC Nikko、渣打银行及大华银行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彼等亦为票据之初步买方。
据了解,在若干完成条件规限下,公司将发行票据,包括:
(i) 本金总额300,000,000美元之2023年票据,除非根据票据条款提前赎回,否则票据将于2023年9月16日到期;及
(ii) 本金总额748,000,000美元之2027年票据,除非根据票据条款提前赎回,否则票据将于2027年1月16日到期。
2023年票据发售价将为2023年票据本金额之100.00%。2027年票据之发售价将为2027年票据本金额之99.777%。
2023年票据利息将按年利率3.975%计算,自2022年3月16日开始在每半年期末于每年3月16日及9月16日支付。
2027年票据利息将按年利率5.20%计算,自2022年1月16日开始在每半年期末于每年1月16日及7月16日支付,惟将于2022年1月16日支付的排名前列期利息乃2021年9月16日(包括该日)至2022年1月16日(不包括该日)期间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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