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为何“空投”3亿股权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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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泽红
出品 | 焦点财经
旭辉内部的“增持潮”,正由林中、林伟和林峰向下传递,快速延伸至高管层,甚至独董林采宜也开始加入。
特别是7月以来,增持频率明显加快,两名独董及20多名中高层自7月7日以来累计合共增持超910万股,执行总裁陈东彪及CFO杨欣更是耗资954万元购买其境内公司债券。
股价持续低迷之下,老板与高管的集体增持在不断向外释放信心。
7月26日,旭辉股价迎来久违的大涨,单日涨幅超过10%。股市收盘之后,旭辉又祭出一记大招彰显信心,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旭辉拟以2.51港元每股的行权价格,将3亿股期权授予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业务专家,期权有效期为2022年7月26日至2026年4月26日。其中,1569万股被授予董事会成员,包括林峰、陈东彪、杨欣、张永岳、陈伟成和林采宜。
股权激励的工具有很多种,但是常见的就是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前者在港股被称为股票奖励,后者在港股叫购股权。在A股使用最多的工具是限制性股票,而港股却是股票期权。
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其股票授予价格下限有明确规定:A股是不低于授予日期的前20/60/120天内的收盘价均价,港股行权价为授予日收盘价或授予日前5个营业日平均收市价取高者。
旭辉确定的行权价为2.51港元,恰好是前一日(7月26日)收盘价。但是旭辉设置了行权条件:期权在有效期内,被授予人在每股股价达到6港元时,才可行权。这一行权条件的设置,被解读为旭辉管理层对公司未来稳步发展、股价持续提升的信心。
一石二鸟之举
旭辉选择在此时推出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颇有深意。
从股价来看,受行业周期调整的影响,旭辉的股价处于3年来的低位,此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意在让被授予股权的核心员工的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激励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大的价值。
从战略发展阶段来看,今年是旭辉三五战略的启航之年,此时推出激励计划,且期权有效期与三五的时间节点相重合,也能确保激励计划与公司下一个五年的战略发展相吻合,推动战略落地。
对此,旭辉董事局主席林中表示:目前旭辉的内在价值是被严重低估的,以现在股价进行期权激励,并设置在股价达到6港元时才可行权,激励计划的含金量是很高的。经董事会审批,我们将给旭辉近300名中高级管理层和业务专家授予期权,我们相信这一激励能让我们的核心团队有干劲、有激情、有凝聚力,齐心协力把公司做好,为股东创造价值,也为自己赢得回报。
腾讯在2019年12也曾推出股权激励,情况与旭辉当前相似,彼时的腾讯过去两年股价不振,而这一举动当时被解读为提振股价的动作之一。
对此,博大资本国际行政总裁温天纳曾分析道,当股价低迷的时候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行使价会比较低,对员工来看是非常吸引的计划;不过这如果是对员工的让利的话,这部分在未来可能成为支出的一部分,会对利润有一定的影响,而从正面角度来看,这也会使得员工有动力创造更多利润,从而可以提振股价。
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告诉焦点财经,旭辉之前由大股东和核心高管、独董进行的股票与债券的持续回购,显然是向市场传达对行业发展与企业未来信心,提振市场士气和维护股价、债券价格稳定的行动。
而此次授予中高层期权,并与“三五计划”捆绑规定了相应的行权条件,这是将股权激励与稳定市场相结合的一石二鸟之举,也是向市场传达企业管理层信心以提振股价、维护债券价格的重要方式。
“在当前市场信心不足,股价低迷时期,对于有发展前景和对未来保有信心的房企而言,确实是趁股价较低而进行股权激励的好时机,既降低了企业股权激励成本,又向市场充分传达了管理层信心。” 柏文喜指出。
未绑定业绩目标
一般而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企业往往会与员工约定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或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即与股权激励的经营目标绑定。
旭辉的行权条件只有两条:一是股价涨到6港元,二是激励对象未离职。两个条件,均未与业绩目标绑定,更像是为中高级管理层“空投”的大礼包。
但前提是旭辉的股价能够持续回升至6港元,自2012年11月上市以来,旭辉的股价在2021年达到较高6.81港元,此后持续下跌至今。7月27日收盘,股价报收2.21港元,跌11.95%。
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后,员工行权往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经过较长的等待期、达到企业设置的业绩要求,万科、龙湖、保利发展、碧桂园等头部房企,都建立了对中高层团队的长期激励模式,均与业绩挂钩。
以保利发展为例,排名前列期、第二期股权激励行权期分别在2014年和2015年满足相关条件,分别有164位员工、150位员工行权兑付。但2016年第三个行权期到来时,股权激励没有实施,原因是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考核指标。
美的置业于2021年4月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无偿向31位集团高层授予奖励股份,向193位合资格参与者授出购股权,是近年房企中一份极具分量的长期激励计划,但也设置了条件,需要达成董事会厘定的表现指标后方可兑现。
但自2021下半年后,地产行业形势突变,对于企业制定股权激励计划与经营指标绑定需要更为谨慎,嘉凯城是一个典型案例,其于6月21日向董事、高管、核心技术骨干等67人授予股票期权,却遭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说明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嘉凯城推出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业绩层面设置了考核要求,以2020年营收10亿元为基数,2022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5%、40%、50%时,即2022年营收分别不低于12.5亿元、14亿元、15亿元,激励对象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分别为50%、80%、100%。
但其2021年营收13.74亿元,已经超过激励计划所设定的2022年营收指标,行权指标设置的依据与合理性引起深交所关注,并于7月21日收到关注函。
厦门国贸甚至将地产板块业务剔除出“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指标中,每股收益和营业收入数据均不含房地产业务。
旭辉看似没有绑定具体的业绩增长指标,但却又囊括很多,因为业绩是影响股价的一大关键因素。
柏文喜分析道:“股权激励目标设置绑定业绩或者绑定股价都是可以的,两者互不排斥互补矛盾。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市值和股价才是排名前列位,业绩只是市值管理的一个工具和一个组成部分,是构成支撑股价的必要与非充分条件,不是只是管理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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