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为福建阳光房地产1.008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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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12月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提供担保。
据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阳光房地产”)接受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提供1.008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
公司持有75%股权的瑞安市光博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博翔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光博翔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福建阳光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公告显示,福建阳光房地产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2.91%,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86.3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0.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95.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26.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0.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9.59%。
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41.7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06.84%。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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