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夫妻双方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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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李泳青 7月13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多条房地产领域支持政策。
《措施》明确,实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20%、二套30%的较低首付比例政策,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
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较高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80万元。购买绿色节能自住住房(二星级以上)贷款额度上浮10%;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到不低于30%;延长存量房贷款房龄控制线至30年。
《措施》还提出,秦皇岛市缴存人全款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只限一次)。
除鼓励购房外,《措施》还要加大对租房支出的支持力度。租房者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海港区及秦皇岛开发区西区调高为12000元/年、其他县区为9000元/年。
此外,《措施》指出,要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项目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批准预售。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是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
落实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给予地上建筑面积的9%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奖励,装配式建筑给予地上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奖励,达到A级标准的装配式建筑给予地上建筑面积的4%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奖励,奖励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及城市配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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