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

焦点财经Focus 2022-07-06 15:02:0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对同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焦点财经讯 7月6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必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若缴存职工家庭已经结清全部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较低不低于20%。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一套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较低不低于30%。

此外,《通知》提出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对同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