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政策|广州拟出台全国首个城中村改造条例,深圳二套房最低首付降至4成

诸葛找房 2023-11-27 1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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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广州人大官方网站发布了《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第48周政策(11.20-11.26)

核心动态:

1、金融监管部门明确要求“三个不低于”,拟扩围房企白名单;

2、广州拟出台全国首个城中村改造条例;

3、深圳二套房首付比降至4成,优化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4、融创中国境外债务全面完成重组,整体化解约900亿元的债务风险。

---   01 全国政策   ---

★【金融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近日召开的金融机构座谈会上,多家国有大行相关人士表示,会议提出了“三个不低于”,即各家银行自身房地产贷款增速不低于银行行业平均房地产贷款增速,对非国有房企对公贷款增速不低于本行房地产增速,对非国有房企个人按揭增速不低于本行按揭增速。另有消息称,监管机构正在起草一份中资房地产商白名单,可能有50家国有和民营房企会被列入其中,在列的企业将获得包括信货、债权和股权融资等多方面的支持,这一名单较今年年初具有系统重要性优质房企的范围有所扩大。

★【人民银行】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1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与上月相比,11月1年期、5年期以上LPR均维持不变。其中,5年期以上LPR已连续5个月“按兵不动”。

★【自然资源部】11月2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的通知。通知称,完善城市更新支撑保障的政策工具。为推动城市更新落地实施,应结合城市更新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积极探索适应城市更新特点的、差异化的规划和土地政策,充分激发多元主体的更新意愿,鼓励建立城市更新的多元合作模式,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协同推动城市更新实施。以“无收益、不缴税”为原则,城市更新项目可依法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税的征管。

★【住建部】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的《2022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显示,超大城市增加了3个,特大城市增加2个。根据年鉴显示,2022年共有5座城市实现“升级”,分别为武汉、东莞、杭州、合肥和苏州,全国城区总人口在500万人以上的城市达到19座。其中,东莞城区总人口达到1082.44万,武汉城区总人口达到1080.64万,杭州城区总人口达到1002.1万,跨上1000万人的台阶,跻身超大城市行列;合肥城区总人口达到650.4万,苏州达到500.08万,迈过500万人的门槛,成为特大城市。

★【财政部】11月23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为引导激励地方各级财政将财力向基层、向困难地区倾斜,改善县级财力分布横向、纵向的均衡度,缩小县域间财力分布差异,对努力改善县级财力均衡度的地区给予奖励。对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减收增支等特定区域或事项,可通过定额补助等方式给予阶段性支持。

---   02 城市政策   ---

★【青岛】11月20日消息,青岛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居住落户方面,扩大稳定居住落户范围,稳定居住落户由城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扩大至全市范围,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上海】①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深化拓展特殊经济功能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的若干意见》提到,进一步优化高校应届毕业生直接落户政策,结合重点产业和实际发展需求,优化完善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的单位清单推荐及备案的行业范围。优化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人才住房供应体系。持续推进落实人才优先选房购房等支持政策。

②1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加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合理确定城镇居住用地规模,统筹总量、结构、布局,增加城镇居住用地特别是各类保障房用地规模,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存量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和开发边界外低效建设用地减量,保障必要的产业发展空间。

★【临沂】山东省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的通知,自12月1日起,子女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的,不得以其父母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购买普通自住二手住宅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资金不再发放到借款人个人账户,发放到售房人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内。

★【安庆】安徽省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绿色建筑的意见》,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本市范围内星级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多子女家庭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后,再增加10万元。

★【鄂州】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共提出9条措施。其中,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鄂州市新购普通自住住房的(商转公除外),贷款额度可按职工家庭当前可贷款额度上浮20%。

★【泉州】11月20日,福建省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新政。除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部分房源外,在泉州市全域新购买一手、二手住房不限购;缩小限售范围、调整限售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泉州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即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可再另加10万元。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首套住房贷款利率3.1%,二套住房贷款利率3.575%。此外,在商业贷款方面,泉州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

★【东莞】11月20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购资格条件的通知(东建房〔2023〕10号)》。经过本次调整后,东莞市共有产权房将分为两个阶段销售,第一个阶段是首次销售按原政策进行销售;第二个阶段是配售6个月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可以按照第二阶段进行销售。在第二阶段中,本次调整还放宽了同住家庭的成员要求,取消同住人要求,单身群体可申购。并且社保调整为本市户籍累计在莞社保满1年、非本市户籍累计在莞社保满2年,近期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河南内黄县】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实行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内黄县全县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且已取得全额不动产发票(不包含零税率发票和不征税发票)和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主体),凡在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29日办理契税申报,经县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且符合补贴范围的,由县财政部门按照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新购住房按20%的比例给予补贴;二手房和商业房产按15%的比例给予补贴。

★【武汉】11月20日,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发布2023年版引才聚才政策清单,其中包括,对毕业6年以内全职在青山工作、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新购买青山区指定商品住房 (不含“二手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宁波】11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发布购房补贴实施细则。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镇海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的个人可申请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预售、现售)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不含税部分)1%的货币补贴(以房地产企业交付结算出具的全额购房发票为准),最高不超过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宅购房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

★【亳州】安徽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办理条件为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城市无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调整了无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标准,具体为以家庭为单位,无论单双职工,每年度不超过15000元。此外,职工每自然年度办理租房提取次数由每年一次提取调整为多次提取,每个月不超过一次。

★【江苏太仓】近期太仓市开始试行商品房“以旧换新”政策。据太仓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市试行的商品房“以旧换新”政策,是将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住房按照相应规则出售给指定的国资公司,并购买国资公司指定的新建商品住房。

★【银川】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有关政策。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银川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缴存余额倍数、公积金使用次数等核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前提下(贷款申请时执行标准的基础上),二孩家庭、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分别额外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

★【深圳】11月22日,有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深圳从明日起调整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普通住房70%、非普通住房80%统一调整为40%。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知称,将深圳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且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诸葛解读:本次深圳新政松绑幅度相对较大,利好信号强烈,利好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二套房首付比例大幅下调,居民购买二套住房的资金门槛降低,同时普宅标准删除“总价750万元”限制,意味着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范围有所扩大,将会有更多购房家庭能够享受到优惠政策,降低购房成本,将进一步提高深圳房地产市场信心。而且近两周内一线城市政策调整频次增多迹象凸显,如广州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贷”、取消地价上限,上海放松人才落户等,深圳作为继广州后又一调降二套房首付比例的一线城市,本次也向市场传递出了“一线城市政策松绑仍在继续或将进一步加码”的导向性信号,北京、上海政策的松绑预期随之增强。

★【鹤岗】11月22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提出,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购房地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全国范围内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且购房地无房产,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也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广州】11月22日,广州人大官方网站发布了《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项目,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改造意愿征询,经改造项目所在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和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的,方可启动改造。此外,城中村改造地块除安置房外的住宅用地及其建筑规模应当按照一定比例配置保障性住房,可以综合交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产业布局等因素按区域统筹。

诸葛解读:广州拟出台全国首个城中村改造条例,将城中村改造立法规范化,有利于加速城中村改造落地,有利于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着力改善民生,实现安居乐业,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同时也将释放一定的住房需求,有利于加快去库存。而且,广州该项改造条例若真正落地,也意味着全国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城中村改造是向房地产新模式转型的重要探索,预计2024年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将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主线。

★【湖州】11月22日,根据浙江省湖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消息,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该住房为新建绿色建筑的,贷款可贷额度可上浮,其中,一星绿色建筑最高上浮10%,二星和三星绿色建筑最高上浮20%。上浮后单笔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

★【浙江嵊州】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发布《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嵊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倍数从原15倍提高至20倍。全面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

★【临汾】11月22日,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2023年10月31日以前在临汾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本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符合临汾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并在临汾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存贷挂钩基础上上浮20%,但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不得高于房价的80%,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

★【南京】11月23日,南京市公安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与正在实施的落户办法相比,取消了“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的限制,同时租赁住房也纳入积分。

★【浙江临海】浙江省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意见》的通知,11月23日至12月1日公开征求意见。拟实施购房补贴,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1%和0.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分别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5%和0.3%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房屋类型为住宅类房屋,不含商住、商业等非住宅用房及经济适用房。

★【自贡】11月23日消息,近日四川省自贡市发布《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在自贡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30%;在自贡市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含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调为60万元,单笔可贷金额不受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限制,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广东】11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共提出8大方面27条措施。通知明确,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支持广州、深圳结合城中村改造规模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指导银行机构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依法保障银行机构债权的前提下,推行一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提高一手房市场流通性。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动态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

★【周口】11月24日消息,河南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在校大学生推出预缴住房公积金政策,预缴住房公积金的大学生毕业后五年内在周口市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人才引进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的政策。

---   03 土地市场   ---

★【北京】①11月20日,北京市丰台大红门一期A区棚改项目FT00-0516-0006、0009地块,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6037地块“转正”挂牌,合计出让起始总价34.8亿元。

②11月20日,北京市规自委挂牌1宗预申请用地:房山区拱辰街道FS00-0110-0018、0028、0035地块,交易起始价22.8亿元。

③11月22日,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披露,北京挂牌5宗预申请地块,分布于石景山区、丰台区,总起始价147.3亿元。

④11月23日,北京市大兴区大兴新城西片区一期A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X00-0407-0007地块,仅收到大兴城建+兴业恒盛报价,最终以9.7亿元的底价成交。此外,原本于今天出让的门头沟S1线0114等地块,在出让前一天(11月22日),通知出让竞价时间调整至1个月后。

★【合肥】11月20日,合肥市挂牌出让3宗地块,总用地面积17.0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2.9万平方米,总起始价28.054亿元,总成交价约31.78亿元。本次合肥土拍采取的是 “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报价最高者且高于保留底价的,为竞得人”的拍卖方式,也就是“价高者得”;同时,此次土拍取消了“地块内的商品住宅须实行精装交付”的规定。

★【宁波】11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甬土告〔2023〕01067号),拟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两宗住宅用地。两宗地块分别位于鄞州区、海曙区,总出让面积为7.1311万平方米(7.1311公顷),计容建筑面积约16.36万平方米,起始总价约16.03亿元。此次,两宗地块实行“限地价、摇号”方式出让。按照出让要求,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定土地上限价格(溢价率不高于30%),此前设定的上限价格为溢价率不高于15%。

★【广州】11月21日,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显示,黄埔区挂牌今年第四批次土地出让的首宗宅地。地块起拍总价为39.47亿元,土地面积共 37711平方米,地块类型为二类居住用地(R2)、文化设施用地(A2)。预计将于12月22日出让。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挂牌地块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并未设置地块最高成交限价,意味着广州正式取消宅地“限地价”出让政策。

②11月23日消息,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再挂牌3宗住宅用地,地块分别位于白云区(1宗)、花都区(2宗),宗地面积共计12.19万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3.23万平方米,总起价26.67亿元。3宗地块均未设置最高限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衢州】11月21日,浙江省衢州市以总价24.9亿元顺利出让5宗商住地块,总出让面积约26.65万平方米,总规划建面约51.42万平方米,均以底价成交。

★【长沙】11月22日,长沙市3宗地块集中出让,其中岳麓区[2023]长沙市058号、芙蓉区[2023]长沙市059号地块顺利成交,雨花区[2023]长沙市057号地块因无人出价流拍,总收金5.98亿元。

★【武汉】湖北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将以拍卖方式出让5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始总价97.588亿元。5宗地块包括4宗涉宅地块和1宗商服地块。4宗涉宅地块分别来自武昌区、洪山区、江岸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起始总价91.378亿元。

★【西安】11月22日,西安市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西土出告字〔2023〕133号),拟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宗涉宅地块均位于长安区,共计起始总价3.48亿元。

★【郑州】11月22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挂牌郑港出〔2023〕61号(网)地块、郑港出〔2023〕65号(网)地块、郑港出〔2023〕66号(网)地块,3宗地块总出让面积87031.14㎡,总起始价3.0447亿元,预计于12月19日出让。

★【成都】11月23日,成都市发布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23)48号】,共计挂牌6宗涉宅用地,总起拍价54.04亿元。6宗地块分别位于天府新区(1宗)、龙泉驿区(3宗)、双流区(1宗)、郫都区(1宗),合计面积约306亩,将于12月15日进行拍卖。地块亦采取“竞地价”的方式拍卖,地块均未设定地价上限及清水房价。

---   04 企业动态   ---

★【融创中国】①11月20日,融创中国公告称,公司的境外债务重组各项条件已获满足,并于当日正式生效。伴随重组生效,债权人约百亿美元的现有债务,将被置换为新票据、强制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融创服务的股票,分别对价57亿美元、27.5亿美元、10亿美元、7.75亿美元。根据融创中国披露的信息,在融创中国境内外公开市场债务的全部重组完成之后,融创整体化解约900亿元的债务风险。融创中国也是第一家完成境内和境外债务重组所有流程的大型房企。

②11月21日,融创中国发布公告称,于2023年11月15日,项目公司上海亚龙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的合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上海灏珑(作为贷款人)订立借款合同,上海灏珑将向项目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8亿元借款。华融资本为上海灏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中国华融为有限合伙人。华融资本为中国华融的附属公司。

★【远洋集团】11月20日,远洋集团在港交所公告,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全资附属公司远洋控股中国与“H15远洋5”“H18远洋1”公司债券持有人就偿付方案达成一致,为了稳妥推进后续偿债相关工作,该等公司债券将继续停牌。公司债券停牌期间,远洋控股中国将全力以赴筹措资金,做好偿债安排,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恒大地产】11月20日,天眼查App显示,11月14日至17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新增18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9.29亿余元,涉及票据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租赁合同纠纷等。风险信息显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520余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532亿元。

★【金科股份】①11月20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金科股份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截至目前,共计18位高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77.26万股,占总股本的0.0707%,增持金额合计506.89万元(不含手续费)。

②11月23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关于2021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增信措施办理情况。本期债券简称“21金科地产SCP003”,发行金额10亿元,起息日2021年9月23日,到期日2026年3月1日,债项余额10亿元。根据会议决议,同意调整“21金科地产SCP003”本息兑付安排并增加担保措施。

★【招商积余】11月20日,招商积余对外宣布,在本月16日与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物业管理、资产运营、企业集采、增值服务等领域开展业务合作,资源共享、市场共建,共同拓展城市空间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58集团】58集团发布通知,宣布对房产业务进行组织架构调整:成立二手房及交易业务事业部整合原九鼎战区、WIN战区及相关业务中台团队,任命副总裁杜岩负责部门整体管理,继续向集团联席总裁及房产公司总裁庄建东汇报。此外,在二手房及交易业务事业部下,成立二手房及交易业务中台。

★【中梁控股】11月21日,中梁控股集团发布关于境外债务整体解决方案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于本公告日期,经计及2023年9月4日之后加入重组支持协议的其他同意债权人,持有计划债务未偿还本金总额约92%的同意债权人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

★【万达商管】11月21日,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万达地产国际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发行的6亿美元债,将于2024年1月到期。万达商管对2024年1月到期债券进行还款计划调整,以保证公司流动性持续稳定。据悉,本次调整计划在1年内分四次还清,不涉及到其他公开债的调整,且未来也不会调整,还款来源于租金收入和珠海商管分红,还款计划经过严格排布,能100%实现。

★【碧桂园】11月21日,碧桂园披露数据,作为集团在广东地区布局最早的城市之一,目前在河源已累计打造18个项目,覆盖河源1区5县。2023年,碧桂园在河源全年计划交付4073套房屋,截至10月31日,已按计划交付3295套房屋,如期交付率100%。

★【万科】有投资者向万科提问,公司手上的1000多亿元现金是不是不能直接用来还美元债?如果不能公司有什么安排?对此,万科11月21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会对将要到期的债务做提前合理安排。针对2024年要到期的境外债务,公司已从三个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是境外自有资金储备;二是通过公司境外平台投资的项目的分红、回购、退出等筹集资金;三是通过银行端市场开展境外融资,目前各项工作都在有序推进中。

★【金科服务】11月21日,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当日,金科服务耗资约168.44万港元回购19.05万股股份。此外,11月20日,金科服务斥资128.17万港元回购15万股股份。而于11月17日,该公司斥资42.36万港元回购5万股。

★【华侨城】11月21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据了解,针对未来发展规划的问题,华侨城表示,公司将聚焦旅游、房地产两大主业。同时,华侨城将加快厘清各板块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为实现公司各子集团各自独立发展、向“市”而生、自主平衡、 创造价值奠定基础。

★【旭辉永升服务】11月22日,旭辉永升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当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公开市场购回但未注销30万股公司股份。公告披露,此次回购价格为每股1.21港元,回购股份数目30万股,约占普通决议案通过时已发行股份的0.017%,总耗资约36.3万港元。

★【中南建设】11月24日,中南建设在互动平台表示,福州龙江玖锦项目由于合作方支付能力问题,施工进度受到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与合作方沟通,协调施工单位,推进项目尽快交付。

★【房企融资】(1)福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3.4亿元,且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约2.74亿股(以截至2023年10月27日总股本测算)。

(2)金融街:完成8亿元中期票据的发行,该债券简称23金融街MTN008,代码102383097,期限为3+2年,发行利率3.54%。

(3)华发股份:5亿元“21华发实业MTN004”中期票据拟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利率为4.98%,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兑付日为2023年11月29日。

(4)招商蛇口:拟发行38.4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5)美的置业:10亿元中期票据完成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分两个品种发行,品种一、品种二期限均为2年,发行利率为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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