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起诉我爱网络干扰搜索引擎算法 获赔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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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张梦怡 1月13日,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海淀法院对百度起诉我爱网络人工刷量干扰搜索引擎算法一案,进行宣判。
因认为网络公司通过设置广告任务发布平台等行为,帮助用户制造虚假点击数据,扰乱排序结果,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将被告深圳市我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
海淀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我爱网络公司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该案系全国首例涉人工刷量平台干扰搜索引擎算法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法院认为,被告为虚增目标网站点击量的行为,实质是制造虚假的用户搜索需求,使搜索结果呈现与关键词更加匹配,增加目标网站在搜索引擎中的权重,以干扰原告搜索引擎的排序算法的行为,该行为不仅增加百度公司维护正常搜索运营服务的各项成本,破坏原告提供的正常服务环境,还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中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法院考虑被告主观故意明显,其被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较大、被告在本案中未如实举证等因素作出如上判决。
目前本案尚在上诉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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