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网红神盘惨遭烂尾,深圳有钱人也被卷入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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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爆雷”、“烂尾”、“救市”三部曲之后,2022年的楼市又多了一个新热词。
面对为烂尾楼打工这件事,这届业主表示:不想再当大冤种!
6月30日,一封来自江西景德镇恒大珑庭项目的全体业主的公开信,宣告停止交贷款。随后,这一现象在全国多地火速蔓延。
据网上的统计名单显示,截至目前,已有全国已有超200个楼盘项目的业主宣布相似公告。
这些业主,有的是拥有硕士博士的“高学历代表”,有的是几代人守着一座城的“本地土著”,有的则是因为爱上一座城市想继续在此深耕的创投者......
时代难题之下,众生皆平等。不论身家、不论阶级,世界同此凉薄。
上周,一位深圳的朋友联系我,说自己去年在前海买的那套房子,最近传出说要烂尾。
“38度的室外高温,我本该找个海滩躺平度假。然而此时此刻,我坐在了法院门口。”
上层君依稀记得,去年他在朋友圈吵着要去打新盘,赚一笔。现如今,钱没赚到不说,上千万的总房款也没了着落。
从“网红盘”到烂尾楼,单价11万+的【龙光前海天境花园】只用了一年半的时间。
该项目于2021年初,共计推出了1003套住宅房源,户型建面107-146平方米。单套较低总价约1153万元,较高则达到了1743万元。
2021年1月28日,2852批选房客户手握300万元保证金,满怀期待前往龙光城市会客厅现场参与认购。
众所周知,在深圳楼盘认资金额大多在100万元。而天境花园却在意向登记阶段,冻资足足300万。
即便总价超千万,冻资金额远超市场普遍价格,但也无法阻挡多金的深圳购房者。
毕竟,作为深圳南山前海少有的住宅项目,又加上限价地,导致天境花园比周边项目每平米多了6万元的倒挂空间。这也是为何【龙光前海天境花园】备受深圳打新族和购房者拥趸的原因。
据悉,项目在开盘当天就售罄,销售额上百亿!
如今,“买到就赚600万”的美梦破碎了,138亿元购房款不翼而飞。
真的是,曾经抢房的时候有多激动,如今维权路上就有多撮火。
据天境花园业主描述,项目楼盘从拿地到开盘一共用了不到7个月的时间,可谓是将高周转发挥到了优质。
而我们在网上查到,龙光在2021年11月的时候就被曝出拖欠工人工资,可能直接导致了项目停工。
9月份刚刚开盘,短短2个月的时间,就被曝出这样的消息。刚交了巨额房款的购房人可谓是晴天霹雳。
现在龙光天境项目监管账户里只剩下了5899万元,还不够当时销售额的一个零头。现在项目已经没钱了,不仅如此,还拖欠了总包方和施工方的工程款。
龙光业主群里大家一致认为,楼盘烂尾的原因可能是龙光非法挪用监管账户里的钱。只不过一开始的时候大家考虑到是因为资金链紧张,可以适当地延缓。
谁曾想,等来的却是“千万豪宅恐遭烂尾”的当头棒喝!
龙光前海天境花园业主称,“之前网传项目销售资金为116亿元。龙光方面,开发商财务人员并未否认项目挪用资金总额约为138.88亿元,近139亿元”,
除此之外,选择全款购房的业主,其购房款也是打入开发商的对公账户,并未转入资金监管账户。”
那么,凭空消失的138亿到底去哪了?
从项目预售监管协议书来看,若开发商想要挪用监管账户的资金,需要工程建设方、监理单位、监管账户银行三方的通力“合作”。
龙光前海天境花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确写着,龙光前海天境花园施工单位为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龙光建设”),监理单位为中海监理有限公司,合同价格为5.40亿元,合同竣工日期为2022年9月25日。
企查查APP显示,龙光控股通过深圳市龙光传媒策划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龙光建设91%股权。
所以,不存在代持、代建,是妥妥的“自己人”建设。
将建设工程承包给开发商的关联建筑单位,只要该工程性质只要该工程性质和建筑单位的资质条件符合国家相应的强制要求,就不构成违法。
既然工程建设方、监理单位都没问题,业主们顺理成章对监管账户银行产生了怀疑。
从业主提供的票据来看,预售价款监管银行为中信银行深圳福华支行。
企查查APP显示,截至2021年11月30日,中信银行福华支行法定代表人为刘艳,随后变更为刘润蓁。同时,自2018年5月至今,刘艳担任龙光集团另一子公司龙光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董事。
而龙光前海天境花园恰恰就是在2021年1月19日获批预售。
也就是说,在2021年的一段时间,刘艳既是中信银行深圳福华支行法定代表人,同时又是龙光集团的子公司龙光骏景的董事。
过去,这些房企凭借着高杠杆和高周转,频繁试探,企图软着陆。
现如今,在三道红线”及预售资金监管等多重调控之下,房企资金链断裂,一环扣一环的金钱游戏覆水难收。
按照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但是对于此类预售款项的银行监管问题,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
早在央行2003年出台的“121号文件”中就明确表示:“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企业将贷款挪作他用的,经办银行应限期追回挪用资金”。
也就是说,建筑不封顶,银行是不允许发放贷款的。而经办银行也有义务对企业贷款的去向进行监督。
“在很多烂尾楼项目里,银行违规放贷难辞其咎”。
7月12日,京金诉律师事务所王玉臣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中指出,“不少项目逾期甚至烂尾与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有直接的关系,同时和银行违规放贷以及地方相关部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也有一定关系。”
吹起房地产泡沫的水,几乎是从这些放款银行的手里流出来的。
自己错误评估了投资风险,并从自家口袋给出了钱,最后风险爆发想当不粘锅,最后让期房业主承担风险?全世界的金融机构都没有做过这个梦,但是这些放款银行却认为他们能行?
尽管业主这么做是无奈之举,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业主们的集体断供告知书并没有法律效力。而这种行为往往会导致业主违约,影响到业主征信问题,甚至还可能会被银行起诉,强制执行,被列入失信名单。
本以为兢兢业业一辈子就有资格成为“房奴”,没想过有朝一日,拼命拉的车却丢了......
如今丢了车的祥子想去找,路上却被人拦住,告诉他如果你去想要去找车,没准以后就再也当不了车夫了。
上层君不知道站在法律的角度,这些烂尾楼业主维权之路会有什么结局。
只是,如果有人听道理,谁又愿意“扛枪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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