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政策|自然资源部发文建议取消地价上限,杭州限购范围缩小为主城四区

诸葛找房 2023-10-23 1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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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据消息称,9月底自然资源部已给各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发文件,内容包含:建议取消土地拍卖中的地价限制、建议取消远郊区容积率1.0限制等。

2023年第43周政策(10.16-10.22)

核心动态:

1、据消息称自然资源部发文建议取消地价上限,土拍或重回价高者得;

2、杭州松绑住房限购,范围缩减至上城、拱墅、西湖、滨江4区;

3、苏州第六批供地揽金近137亿,中海约33亿“落子”狮山;

4、招商蛇口85亿元定增完成,7.2亿股新股10月19日上市。

---   01 全国政策   ---

★【中国房协】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联合中国建设银行、信达资产和财富管理50人论坛组成联合调研组,对郑州、深圳和上海进行了房地产风险情况专项调研后,中国房协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提出尽快出清房地产市场风险的政策建议。具体提出四条建议:一是建立主办银行制度,缓解房企流动性风险,二是实施再贷款政策,支持收购出险房企资产,三是推进债务重组,减少开发企业债务规模,四是实施破产重整,破除少数开发企业侥幸心理。

★【自然资源部】10月17日,据消息称,9月底自然资源部已给各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发文件,内容包含:建议取消土地拍卖中的地价限制、建议取消远郊区容积率1.0限制等。据悉,济南、南京、合肥、宁波、苏州、成都、西安等城市已落地“取消地价上限”这一动作,多数城市将在下一批次土地出让文件中删去地价上限等内容。北京、上海等核心城市仍在研究如何调整竞买规则。

★【人民银行】10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10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均与上月持平。

---   02 城市政策   ---

★【杭州】10月16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明确优化住房限购政策,将本市住房限购范围调整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有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记录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此外,对参与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取消“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诸葛解读:杭州将限购区域由9个区域缩小至主城4区,意味着购房选择范围的扩大,符合购房条件的群体增多,购房需求的释放增加,有利于促进楼市成交,提振区域楼市活跃度。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0月20日,杭州(含区域及部分街道)进行了13次政策优化调整,在全国范围内属于政策优化较为频繁的城市。由于杭州本身需求较为旺盛,楼市具备一定的韧性空间,同时人口流入增加潜在购房需求等,期待本次限购政策的适度松绑将会起到一定的提振效果。

★【泸州】10月16日消息,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在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要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不认房”;实行首套房二套房同等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10万元。

★【保定】10月16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修订后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最高可贷款130万元。同时,保定市进一步调整优化了住房套数的认定。缴存人家庭名下在保定市行政区域内无成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执行贷款政策。

★【宁波奉化区】10月16日,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奉化区实施购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实施时间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文件明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购房合同价款1%的货币补贴,但最高不超过4万元;购买二手住房的,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1%的货币补贴,但最高不超过2万元。

★【威海】10月16日,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加大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新市民、青年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本人及配偶可按月全额提取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多子女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租赁费发票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政策支持范围由职工本人及配偶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

★【玉溪】10月16日消息,云南省玉溪市发布《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不动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权属证书上标注“限价商品住房”字样。限价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按照申购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的10%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缴纳收益价款。

★【郑州高新区】10月17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发布《关于2023年青年人才首次购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明确毕业3年以内(自毕业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来郑就业的青年人才,于2023年8月3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公寓等),完成网签备案、缴纳商品房契税,并通过郑州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审核。青年人才购房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按照所缴契税总额的100%给予补贴。

★【郴州】10月17日,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称,10月27日-29日,湖南省郴州市将举办2023年秋季房交会暨家博会,房交会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享受政府80%契税补贴。

★【宣城】10月17日,安徽省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补充意见》,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补充意见稿提出,对外地户籍人员(非宣城市户籍)在宣城市区购买家庭唯一及第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其所购房屋面积给予4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时,对非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以上)的本地户籍人员,在宣城市区购买家庭唯一和第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其所购房屋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宿迁】10月17日消息,宿迁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规定,宿迁市实行商品房“优质优价”管理,开发企业可以根据项目及市场变化情况合理定价,切实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让购房者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此外,还推出“换新购”服务,搭建“换新购”平台,对有意卖旧买新的群体,提前锁定意向房源,实现一、二级市场联动。

★【敦煌】10月17日,甘肃省敦煌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敦煌市落实<酒泉市激励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共十四条)》。其中提到,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让利销售,各开发企业按商品住房备案价格标准给予滞销存量商品住房推行低折扣、成本价团购等促销活动。对购房让利幅度大、成效显著的开发企业,政府在土地供给、项目开发过程中予以重点支持。对多孩家庭购房给予购房优惠政策,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家庭购买住房(含“二手房”)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三孩家庭购买住房(含“二手房”)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亚】10月17日消息,10月18日起,对于拥有海南省户籍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三亚市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此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0个基点。

★【连云港】10月1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涉及购房优惠、公积金贷款等12项措施。文件提出,探索“卖旧换新”新方式,对已出让未建设含有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开发项目,允许缴纳保障性住房易地建设费,由国企平台限期收购“卖旧”的房屋作为保障性住房或人才房使用。使用人才购房券购买市属、区属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房的,在原有售房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房价1%以上的优惠。

★【南京】10月18日晚间,据“南京房产微政务”官微消息,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范围包括购房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等购房款项。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将经纪服务费用纳入交易资金监管范围。

★【惠州】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出,配套教育设施与住宅项目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建设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分期开发住宅项目,应与首期住宅项目同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办理住宅项目竣工验收。

★【上海】10月18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对于在全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在全国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贷款。本政策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

★【温州】10月19日,温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当前,温州市居民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当地名下无商品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即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二套不低于30%。此外,生育二孩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在按规定计算后的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三孩家庭上浮50%。

★【清远】10月19日,广东省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清远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拟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其中提出,清远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计算时间截至商品房合同备案日),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住宅,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提供完税凭证的,由受益财政部门分别给予40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的消费补贴,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甘肃阿克塞县】10月18日,甘肃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阿克塞县贯彻落实〈酒泉市激励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涉及购房补贴、首付款等12项措施。文件提出,对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房)的农民,按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购房补贴。自2023年3月9日(含3月9日)起,至2025年3月8日,符合政策生育了二孩的家庭,购买住房(含“二手房”)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三孩家庭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六安】10月19日,据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消息,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两年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住房可在办证之日两年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支付金额,如申请住房贷款,贷款金额与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所购房款总额。缴存职工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政府存量住房、公寓式住宅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   03 宏观市场   ---

★【GDP】10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初步核算,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91302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6374亿元,同比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353659亿元,增长4.4%;第三产业增加值502993亿元,增长6.0%。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5%,二季度增长6.3%,三季度增长4.9%。从环比看,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3%。

★【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10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3年1-9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数据显示,1-9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87269亿元,同比下降9.1%(按可比口径计算)。1-9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8480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5%;商品房销售额89070亿元,下降4.6%。1-9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98067亿元,同比下降13.5%。

诸葛解读:受资金面紧张影响,房企开发投资信心依然较弱,累计降幅持续下探,行业信心恢复尚需时间。与此同时,房企新开工意愿仍然较低,“保交付”持续推进,竣工表现改善相对突出。“金九”商品房销售指标环比持续向好,但规模仍低于以往同期,累计销售降幅持续下行,仍需利好政策的持续加持。

★【70大中城市房价指数】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23年9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经统计数据显示,9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有15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下降0.2%转为持平,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连续4个月下降后首次转涨,涨幅为0.2%;二线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均下降0.3%,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均下降0.5%。

诸葛解读:9月70城新房价格环比上涨城市数量较上月减少,达到年内低谷,环比跌幅小幅扩大;二手房价格上涨城市数量在“五连降”后本月转升,价格环比跌幅维持不变。9月份宽松政策持续释放,出台认房不认贷、放松限购限售等政策的城市不断扩围,随着政策效应逐步传导至市场端,市场正在出现积极变化,相较于新房,二手房市场更为显著,本月出现触底反弹迹象。

---   04 土地市场   ---

★【西安】10月16日,西安13.9亿成功出让两宗地块,分别位于未央区、经开区,总出让面积108.076亩。其中,中建新疆建工联合中建方程、中建西北院底价7.62亿摘得西安未央区WY9-13-386地块,成交楼面价7355元/平方米。西安经发地产有限公司以底价6.28亿元竞得经开区JK1-5-85地块,成交楼面价7163元/平方米。

★【长沙】10月17日,长沙2宗地均以底价成交,分别位于天心区省府南和望城区白箬镇。其中,[2023]长沙市044号地块为纯住宅限价地块,最终被中铁房地产集团中南有限公司底价14.6亿元摘得,楼面价5255元/㎡。[2023]长沙市045号地块为纯商业地块,最终被湖南熙康置业有限公司底价635万元拿下。

★【厦门】10月17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计划于11月7日出让2023P12一宗商住用地。2023P12地块位于湖里五缘湾片区,土地总面积3.37公顷,计价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起拍楼面价45000元/平方米,起拍总价47.4亿元。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设拍卖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北京】10月18日,北京土拍出让2宗地块,共计收金53.175亿元。其中,东方雨虹以40.135亿元竞得北京市丰台区南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A地块东区,成交楼面价4.89万元/平方米,销售指导价7.8万元/平方米,溢价率15%;山西建投以13.04亿元竞得通州区宋庄镇双埠头村、大庞村、大兴庄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TZ03-0403-6023、6028地块,成交楼面价2.28万元/平方米,溢价率1.1%。

★【苏州】10月18日,苏州六批次集中供地完成出让。此次共挂牌12宗涉宅地块,除高新区1宗地块延期出让外,其余地块以1宗封顶、2宗溢价、8宗底价成交,揽金约136.8亿元,成交面积47.95万平方米,成交规划建筑面积约77.88万平方米。其中,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的苏地2023-WG-65号地块经过51轮竞价,由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地价32.7亿元竞得,成交楼面价29081元/平方米,溢价率9.74%。

★【金华】10月18日,浙江金华市区集中出让4宗涉宅地,其中1宗位于金东区,3宗位于婺城区。4宗地块总出让面积208.7亩,总建筑面积34.19万㎡,总起价11.05亿元。最终,4宗地块均以底价成交。

★【福州】10月18日,福建省福州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三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出让福州滨海新城4宗地块,总出让面积152.18亩,总起始价8亿元。4宗地块采用“限地价、竞首期付款比例、摇号”方式拍卖出让,拍卖时间为11月10日15时。

★【武汉】10月19日,武汉计划拍卖出让7宗地,起拍总价24.2亿元。最终,P(2023)070号地块终止出让,P(2023)073号地块延期至11月1日出让,P(2023)075、076号地块延期至11月29日出让,因此当日仅3宗地底价出让,3宗成交地中东湖高新区1宗,黄陂区1宗,汉阳区1宗,3宗地总起始价约13.24亿元,总建筑面积约41.12万方。

★【杭州】杭州富阳区发布2023年第三批拟出让住宅用地清单。据悉,此次出让共5宗宅地,总用地面积约22.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44.8万平米,拟出让时间段为2023年9月29日-2023年12月31日。

★【河南新郑】10月17日,河南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11月6日。4宗地块均为二类居住用地,涉及土地面积170564.24平方米(折合约255.85亩),起始价合计约2.3亿元。

★【宁波】10月18日,宁波慈溪市挂牌3宗宅地,预计11月9日出让。据悉,3宗地块均位于白沙路街道,总出让面积230亩,总建筑面积29.9万平米,总起价30.2亿元。

---   05 企业动态   ---

★【富力地产】10月16日,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富力地产以及旗下宁波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联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7140万余元,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招商蛇口】10月16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告,10月11日,招商蛇口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对应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公司发行股份数量约为7.20亿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数量为90.61亿股,本次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10月19日。

★【万科】10月16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行使“20万科07”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万科计划赎回“20万科07”,规模为3.81亿元,利率3.50%。据悉,万科于2020年11月13日完成“20万科07”发行,至2023年11月13日将期满3年。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万科决定对“20万科07”债券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0万科07”债券全部赎回。

★【佳兆业集团】①10月16日,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内幕消息称,佳兆业清盘呈请及撤销申请的聆讯已押后至2024年2月6日。此前的7月10日消息,佳兆业集团获悉布洛德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呈请人)针对公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日期为2023年7月6日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未偿还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涉及本金1.7亿元及应计利息。高等法院将呈请的首次聆讯日期定于2023年9月13日。

②10月17日,佳兆业集团发布公告称,过去数月,债权人小组及其顾问与公司及其顾问紧密合作,对集团的财务和运营状况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公司亦相应积极回应了一系列的尽职调查问题,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支持文件、档案和证据。各方交换了一些初步重组方案,但迄今尚未达成最终协议。

★【远洋集团】10月17日,远洋集团发布公告称,"15远洋05"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已于2023年10月16日上午九时开始,为进一步争取与公司债券持有人沟通协商,从而稳妥推进公司债券的利息兑付工作,现远洋控股中国将第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由2023年10月16日晚上九时延长至2023年10月19日中午十二时。

★【中国金茂】10月17日,中国金茂发布公告称,渤海润泽在公开挂牌程序中以人民币28.01亿元的代价投得金茂北京置业100%的股权。出售事项完成后,金茂北京置业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集团拟将该等所得款项用于未来可能的合适投资及╱或作一般营运资金。

★【中交地产】①10月17日,中交地产公告称,拟发行不超过43亿元公司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或运营,或证监会、交易所核准的用途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②10月19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调整7亿元公司债所募集资金的用途。据悉,中交地产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在4月6日完成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7亿元,发行期限为2年期。根据中交地产实际经营需求和用款计划的调整,公司将部分拟偿还有息负债明细进行调整,变更后,6.98亿元资金用于偿还贷款。

★【碧桂园】10月19日,“碧桂园”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公司关注到有谣言称“创始人父女或已离境”,该谣言被别有用心地发布在多个网络平台,造成恶劣影响。我司创始人和集团董事会主席目前在国内正常工作。我们衷心感谢大家对公司在困难时期的关注、支持和理解,但对恶意造谣行径保留追究责任权利。

★【当代置业】10月19日,当代置业发布公告称,当代置业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湖南当代久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卖方)与长沙骏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买方)及目标公司长沙泰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泰熙)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卖方出售长沙泰熙20%股权,同时卖方同意豁免股东贷款2380万元,而长沙泰熙同意向卖方偿还股东贷款580万元。

★【荣盛发展】10月19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荣盛发展的全资子公司邯郸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拟继续合作业务5880万元,由荣盛发展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67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中国恒大】10月20日,中国恒大发布自愿性公告。公告显示,原定于2023年10月16日及17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举行的有关香港恒大协议安排的协议安排批准聆讯与有关天基协议安排的协议安排批准聆讯取消。此外,本公司根据美国法典第15章,向纽约南区美国破产法院申请承认香港和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法律体系下的境外债务重组协议安排,原计划于2023年10月25日由纽约南区美国破产法院审理的聆讯将延期。

★【金地集团】10月20日消息,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金地集团已经拨付“长城证券-金地集团2021年一期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下“金地次02”和“金地优02”的兑付款项。该债券为购房尾款ABS,本金额为7.89亿元,起息日为2022年1月18日,实际对付日为2023年10月18日。其中,次级规模3900万元,优先级规模7.5亿元。

★【营收业绩】(1)华侨城A:2023年9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2.2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22.6亿元;2023年1-9月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54.1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23%;合同销售金额318.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

(2)天地源:2023年7月~9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23.11亿元,同比下降1.51%;实现权益合同销售金额20.9亿元,同比增长12.17%。2023年1月~9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82.91亿元,同比增长1.1%;实现权益合同销售金额70.71亿元,同比增长1.37%。

(3)路劲:今年1-9月份,该集团已签订合同额为190.01亿元(其中185.47亿元在内地签订、4.54亿元在香港签订);连同协议未转合同额15.23亿元,路劲集团期内总物业销售额为205.24亿元。

(4)中国海外宏洋:1-9月,总累计合约销售额合共约为人民币344.49亿元,涉及面积约为286.27万平方米,相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6.8%及2.1%。

★【人事动态】(1)金地集团:凌克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总裁黄俊灿先生代为行使公司董事长职务。

(2)中国金茂:宋镠毅因出任公司附属公司金茂服务的执行董事兼主席而辞任公司执行董事、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亦不再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公司高级副总裁张辉获董事会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均自2023年10月19日起生效。

(3)碧桂园地产:法定代表人由杨文杰变更为简暖棠。目前,杨文杰任该公司总经理,杨惠妍任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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