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延长首套房公积金“可提可贷”政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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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1月30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申请缓缴2023年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2022年6月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以来已申请缓缴的企业,可再次申请延长缓缴期间至2023年6月30日。
《通知》还明确,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焦点财经了解到,去年7月,湖南省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
该《通知》提出,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的,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办理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留存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该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同时,该《通知》提出,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调整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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