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日报 | 深圳推房价保底共有房,咸阳落实科室保交房制度

焦点研究院 2022-07-20 17: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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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于7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大湾区企业人力资源发展高峰论坛上,深圳市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联合深圳安佳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青年人才与企业共有产权,三年后可相互回购。为了偿还公…

宏观政策:

1、河南省: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5670.6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9%

7月20日,河南省统计局发布2022年1-6月份全省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上半年,河南省房地产开发投资3713.36亿元,同比下降0.4%;商品房销售面积5670.6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9%。据悉,1-6月份,河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5.43亿平方米,同比下降4.0%,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22亿平方米,下降3.3%;房屋新开工面积5725.69万平方米,下降23.1%,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4628.48万平方米,下降25.4%;房屋竣工面积1740.33万平方米,下降30.7%,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467.45万平方米,下降25.8%。上半年,河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到位资金3536.55亿元,同比下降11.5%。其中,国内贷款248.03亿元,下降17.8%;自筹资金2174.62亿元,增长2.8%;定金及预收款699.57亿元,下降29.0%;个人按揭贷款356.86亿元,下降33.0%。

2、广东省深圳市:企业首创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三年后可相互回购

7月20日,于7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大湾区企业人力资源发展高峰论坛上,深圳市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联合深圳安佳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青年人才与企业共有产权,三年后可相互回购。由企业推出“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系全国首次。三年之后,如果房价出现上涨,青年人才可以选择向企业按照原价购买剩下的一半产权,搭上资产上涨的“顺风车”;如果三年后房价下跌,企业将向青年人才按原价回购一半产权,确保青年人才置业无忧。深圳市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负责人表示,在今年4月,双方率先尝试推出“乐业计划”,为专家人才提供“乐业特享房”,这也是深圳房企首次为人才提供“特享房”,“乐业特享房”一经推出,就受到专家人才的欢迎。

3、江苏省南通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可获0.75%契税奖补,限申请1套

7月19日,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主城区刚性和改善性商品住房购房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实施细则》,在主城区范围内(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以个人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同时,购房人家庭购买申请奖补的商品住房前在主城区最多只有1套商品住房(以不动产登记记录为准),可按购买住房(住宅部分)契税计税金额(以契税缴纳票据为准)的0.75%给予奖补,住宅部分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此外,购房人通过拍卖取得主城区范围内商品住房,成交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时间以确认成交材料为准),且符合奖补条件的,也可申请购房奖补。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申领程序规定,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申领购房奖补。

4、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实行租赁型与产权型相结合的人才住房保障措施

近日,山东省青岛高新区发布《关于振兴实体经济进一步推动“人才特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政策指出实行租赁型与产权型相结合的人才住房保障措施,对于新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购买或租赁人才住房。对于租赁人才住房的人才,租金按照本区域住房租金市场标准的60%执行;对于新自主培养或全职新引进的省级及以上领军人才、“特区人才”享受三年人才住房免租政策。对于新引进的符合高新区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产业领域的企业,经批准后,可根据其人才住房需求,按幢或者单元定向供应部分租赁型人才住房房源;有特殊贡献的,可“一事一议”研究给予企业一定的免租金政策。

5、陕西省咸阳市:一个科室帮扶一家房企,力争按期交房

7月19日,陕西咸阳市住建局组织召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体约谈会,会议建立了一对一帮扶政策,即一个科室帮扶一家企业,促进问题尽早解决。会议强调,一要做好预防预警,做到未雨绸缪,对在建项目在保质保量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按期交房。二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想方设法解决群众所急所盼。

融资动态:

1、中南建设:为中南建筑提供融资担保1.08亿元

7月19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发布关于为中南建筑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中南建设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南建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1.08亿元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中南建设集团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08亿元。

2、中海地产:拟发行较高20亿元中期票据,申购区间为3%-3.6%

7月20日,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2022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申购区间为3%-3.6%。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5年。本次发行采用主承销商簿记建档、集中配售、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指定账户收款的方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本期中期票据,并作为簿记管理人负责簿记建档工作。

3、金华城投:3亿元超短债完成发行,利率2.00%

7月20日,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该债券”)发行情况公告。据悉,该债券简称“22金华城投SCP004”,代码为012282518。债券已于今年7月19日开始起息,拟于今年11月16日兑付,期限120日。计划发行3亿元,实际发行3亿元,利率为2.00%。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湖州城投:拟发行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270天

7月20日,湖州城投集团发布2022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文件。为了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本息,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5亿融资券,发行期限为270天,融资券面值为100元,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本息兑付日为2023年4月18日。

5、天津城投:拟发行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300天

7月20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披露了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十七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文件。本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10亿元,发行期限300天,无担保,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赋予天津城投信用评级为AAA。资料显示,本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天津城投本部存量债务。天津城投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使用账户,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监管银行,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

投资动态:

1、江苏省南通市:二批集中供地11宗地底价成交,海鸿投资和神辉置业均有斩获

7月20日,南通二批次集中供地进行竞拍,11宗地块底价成交,较高成交楼面价10093元/平方米,揽金约51.5亿元。位于临永大道东、灵甸大道北侧的CR22007号地块以底价10523.84万元被海鸿投资竞得,折合楼面价1971元/平方米,该地块出让面积37774平方米,容积率1.41,建筑面积53396.8平方米。此外,海鸿投资以97053.59万元的底价竞得CR22009号地块,折合楼面价为5976元/平方米。该地块位于解放路南、静海路西侧,出让面积55810平方米,容积率2.91,建筑面积162407.1平方米。神辉置业以底价120170.38万元竞得通州区R2022-006号地块,楼面价为8364.71元/平方米。

经营动态:

1、深圳控股:上半年合同销售额约49.63亿元,同期下降31%

7月19日,深圳控股公布2022年6月份未经审计合同销售成绩。深圳控股6月份未经审计合同销售额约为人民币29.27亿元,较上个月大幅上升768.5%,较去年同期上升106.4%。合同销售面积约13.19万平方米,较上个月大幅上升871.5%,较去年同期上升135.4%。本月主要销售来自于中山湾中新城、东莞松湖云城花园及深圳深业云筑。2022年1-6月,深圳控股未经审计总合同销售额约人民币49.63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1.0%,总合同销售面积约约20.87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39.9%,每平方米平均售价约为人民币23818元。

2、合肥城建:再拟出资2亿设立北庐置业,开展地块开发建设

7月19日,合肥城建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披露,拟出资2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北庐置业有限公司。北庐置业主要开展合肥市长丰县CF202213号地块的开发和建设,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合肥城建自有资金,合肥城建持有其100%股权。

3、卧龙地产:终止现金收购卧龙矿业100%股权

7月19日,卧龙地产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终止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浙江卧龙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卧龙地产表示,近期,因交易对方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的经营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对标的公司估值及交易作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与公司前期预计的收购成本可能存在较大差异。经公司审慎评估并与交易对方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4、紫菱湖置业:公司5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9731.64万元

7月19日,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显示,武汉紫菱湖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上述标的转让底价为9731.64万元,2022年7月19日进行信息披露,并于2022年8月15日结束披露。转让方为鄂州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持有标的企业50%股权。转让行为于2020年12月10日获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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