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外地人购新房,每套较高补贴2万元

焦点财经Focus 2022-06-30 09: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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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漳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日前,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漳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但不包括车位,下同)的购房人(家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实施购房补贴,由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属地财政部门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芗城区、龙文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承担):购房人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较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购房人属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较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存量房卖方因改善性住房需求“卖旧买新的”,给予卖方一次性补贴5000元。若享受补贴的购房人退房的,应退还补贴并凭退补票据办理退房手续。具体申请购房补贴办理办法由市住建局、财政局另行制定。

疫情期间,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施工许可且拟预售的商品房,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拟预售项目建设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一层及以上),按规定予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调整首套房、改善性住房认定方式,明确芗城区、龙文区为独立的首套房、改善性住房认定区域范围。加快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通过线上预约、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期限,力争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间缩短1/3以上。

推广安置型商品房新模式。调整优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鼓励采用“货币补偿+购房补助”安商一体化新模式,建立拟提供安置房源的楼盘库,锚定安置房源较高控制价,由被征迁人自主选购安置并给予购房补助〔具体购房补助由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结合实际确定〕,打通商品房和安置房转换通道。同时,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降低存量房交易市场风险。以上措施长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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