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开展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

焦点财经Focus 2023-02-01 14: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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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足额自动冲抵公积金贷款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额

焦点财经讯 1月31日,广东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披露,为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发展,自2月1日起,在清远市范围内开展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

据了解,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是指已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及配偶,可使用本人在该市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足额自动冲抵公积金贷款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额。

同一笔公积金贷款,同一缴存人一个月内不允许重复开通冲还贷业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相关冲还贷业务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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