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政策|央行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郑州、济南、青岛、合肥全面取消限购限售

诸葛找房 2023-09-18 1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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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4%。

2023年第38周政策(09.11-09.17)

核心动态:

1、央行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释放中长期流动性超5000亿元;

2、郑州全面取消限购、限售政策,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30%;

3、苏州142.5亿元挂牌12宗地块,将于10月18日出让;

4、绿地集团先后获邮储银行和西安银行项目贷款超20亿元。

---   01 全国政策   ---

★【自然资源部】①9月11日,自然资源部披露,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泰州市兴化市、靖江市、泰兴市以及宿迁市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六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这是全国首批由省政府正式批准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明确,六县(市)将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等。

②9月14日消息,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等15个省(市)的43个城市开展为期4年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聚焦盘活存量土地探索创新政策举措,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试点城市要在坚持“局部试点、全面探索、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政策机制。

★【人民银行】9月14日消息,据央行网站,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为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4%。

---   02 城市政策   ---

★【苏州】9月11日,据苏州发布官微,苏州最新出台30条政策措施。其中关于房地产市场提出,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住房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核。综合采取购房补贴、房票安置、团购等方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降低首套房、二套房执行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税优惠,个人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等政策。

★【济南】9月11日,从山东省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济南市对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取消二环以内的历下区、市中区区域购房限制。同时,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自2023年9月11日起施行。

★【青岛】据“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9月11日消息,青岛市调整住房限购区域。将市南区、市北区(原四方区域除外)移出限购区域,全域取消限购政策。同时,优化住房上市交易年限。在本市范围内,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上市交易。

诸葛解读:像济南、青岛、南京这类核心二线城市全面解除限购政策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而言意义重大。取消限购,降低购房门槛,意味着原本不具备资格的购房者重新获得入市资格,将会释放一批购房需求,提振交易活跃度,对于去库存和拉动市场活力有着重要意义。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止至9月13日,全国近30城放松限购政策,其中,有东莞、佛山、沈阳、嘉兴、大连、南京、兰州、济南、青岛、郑州10城全面取消限购政策。预计接下来其他重二线城市如杭州、苏州、成都、武汉等可能会逐步跟进。

★【东莞】①9月1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暂行)”,其中明确,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养育至少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按规定比例及规定上限方式申请租房提取的,规定比例从70%提高至100%,1800元规定上限不变。该通知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②9月11日,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港澳居民在东莞市购房的相关资料要求进一步简化。根据通知要求,港澳居民提供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即可在东莞购买商品住房,豁免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

★【福州】有记者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9月11日起,福州市调整房地产政策,主要内容为:1)在本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2)在本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珠海】9月11日消息,广东省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多子女家庭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优惠额度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9月7日起实施。《通知》提出,多子女家庭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但不超过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

★【北京】9月12日,据相关媒体报道,北京指导价限制自9月8日起被取消,目前海淀区29个热点学区超出指导价的房源已可展示,而此前这些房源不能挂牌。

诸葛解读:实际上,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很多城市就已经逐步放松了二手房指导价,去年6月底西安暂停发布指导价,成都、广州和东莞等城市指导价也进行了松动,实际交易和银行放贷基本不受指导价影响,深圳也多次传出要对指导价进行调整。放松指导价是针对二手房的放松,有利于促进一二手房联动,提升房源流动性,带动置业信心的修复,对促进市场回暖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北京带头取消二手房指导价,也对其他城市的政策调整起到重要的指向作用。

★【郑州】9月12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通知》,取消郑州市二环内住房限购政策等购房消费限制性规定,取消住房销售限制年限规定,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含存量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

★【沈阳】9月12日,沈阳宣布,将在9月15日~10月6日举办“2023年沈阳‘金九银十’购房活动”,为期22天,全市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公寓除外)均可参与。本次购房活动期间将按购房备案时间先后顺序,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内九区购房的前3000名购房人发放金额1万元/套购房消费券,后续购房人发放金额5000元/套购房消费券。向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等区、县(市)符合条件的累计前100名购房人发放金额1万元/套购房消费券,后续购房人发放金额5000元/套购房消费券。

★【杭州】9月12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续期的通知》称,为了使租赁资金监管等相关工作能够进一步延续,继续强化对住房租赁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需对《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续期3年,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梧州】广西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4年1月31日。《通知》提出,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首套住房已结清再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2万元提高至40万元。

★【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9月12日,据南京江北新区官方公众号公布,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建设与交通局、行政审批局、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共同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意见。意见明确,支持鼓励在自贸区安居,对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D类、E类、F类人才,对所购房屋分别按照合同备案价格10%、7.5%、5%补助,其最高补助不超过40万元、30万元、20万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首次将户口迁入自贸区的家庭,每户可按所购房屋合同备案价格获得2.5%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淮安】9月12日,江苏省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购买该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该市购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可向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通知自2023年10月7日起施行。

★【漳州】9月12日,福建省漳州市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宣布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漳州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时,家庭成员在新购商品住房属地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梅州】9月12日,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联合发布通知,优化该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明确,9月8日起,梅州正式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梅州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中山】9月13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套数认定以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中山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购房套数为准;如果职工家庭无中山市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如果职工家庭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且名下无中山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可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对在中山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吉林】9月13日消息,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继续执行“认房不认贷”。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动态调整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下调或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

★【福州】9月13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福州市将从2023年9月14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福州本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

★【海口】9月1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桂林】9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桂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购房补贴等12条措施。通知提出,桂林市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桂林市拟购买商品房所在区域内(分别为五城区、临桂区、灵川县)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郑州中原区】9月13日,郑州市中原区公布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报细则,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为自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中原区完成契税缴纳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对于2023年8月3日前(不含8月3日)在中原区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及2023年8月3日后购买商业用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原区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20%予以补贴。

★【黄山】9月13日,安徽省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规定,对原契税补贴政策里期房的足额缴纳契税时间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7月1日之后新出让的开发用地新建商品房可同等享受购房契税补贴;对黄山户籍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来黄新就业人员在黄山市首次购房以及购买二手住房的均按一定标准给予购房补助;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双职工家庭70万元,单方60万元,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

★【淮南】9月13日,安徽省淮南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缴存余额15倍调整为25倍。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调整为65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基础上最高上浮20%,即单职工缴存最高不超过60万元、双职工缴存最高不超过78万元。

★【南通】9月14日,南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调整主城区购房奖补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9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在主城区(指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下同)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奖补。在享受购置新建商品住房补助的基础上,对在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3月30日期间购买主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出售主城区范围内自有住房的,再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助。企业一次性团购3套以上(含)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按照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购房补助。

★【无锡】据“WXHOUSE”微信公众号消息,无锡部分银行对房贷政策进行了调整,即首套房首付比例由此前的3成降为2成,二套房首付由此前的4成降至3成。截至9月14日,无锡地区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光大银行已执行首套首付2成、二套3成的政策;邮政储蓄首套已执行2成,二套等通知;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仍旧执行首套3成,二套4成首付,还在等通知。

★【武汉】近日,市场有消息称,武汉二环内限购区域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二成,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三成。9月14日,有记者询问了武汉当地部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均表示:“目前,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确实已经降到了二成,二套房首付比例降到了三成,不再区分是否在限购区域。”

★【四川石棉县】9月13日,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其中提出,鼓励房地产企业促销。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对商品房销售面积5万平方米、8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个房地产项目分别给予不低于2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奖补。在石棉县购买自住住房的,单缴存职工提高到60万元,双缴存职工提高到7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意味着最高可贷90万元。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首付款。

★【韶关】9月14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宣布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六安】9月14日,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共10条措施,涉及给予购房契税补贴、发放购房消费券、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行购房券安置等。实行购房券安置方面: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鼓励发放购房券进行安置。支持开发企业对持券购房人给予购房优惠。

★【周口】9月13日,河南省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认房不认贷”政策规定的通告》,其中,借款人及配偶,原需户籍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情况表,调整为由购房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无成套住宅记录的认定为首套房,有出让记录的不认定为家庭住房的套数。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中已结清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记录,不认定为家庭住房的套数。有本地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均被认定为家庭住房的套数。

★【湛江】9月14日,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布,湛江实行“认房不认贷”。《关于优化湛江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玉林】9月14日,广西省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发布关于《玉林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共13条措施。通知明确,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玉林城区(含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玉林城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在玉商业银行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公积金方面,出台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贷款额度最高可调至60万元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深圳】9月15日,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新市民或者青年人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多子女家庭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相关材料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合肥】9月1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调整限购政策,在本市市区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普通购房人,不再审核购房资格。调整限售政策,销售登记起始时间在本通知发布后(含当日)的房源,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人才公寓等特殊情形商品住房需上市交易的,仍按相关政策和合同约定执行。调整信贷政策,落实国家信贷政策最新要求,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   03 宏观市场   ---

★【社融数据】9月11日,央行发布2023年8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前八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7.44万亿元,同比多增1.76万亿元。8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36万亿元,同比多增868亿元。分部门看,住户贷款增加392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32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602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9488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401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6444亿元,票据融资增加3472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358亿元。

★【70城房价】9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3年8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2023年8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城市个数减少,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同比有涨有降。

诸葛解读:8月份70城新房、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城市数量较上月减少,再次刷新年内最低水平;新房、二手房价格延续下滑态势,环比跌幅再扩大。8月下旬以来,政策端频频放出大招,中央层面提出落实“认房不认贷”、换房退税、下调首付比例以及存量房贷利率等重磅举措,地方城市“认房不认贷”、限购限售放松等逐步落地。预计随着政策发酵叠加金九银十到来,接下来市场有望实现底部回升。

★【开发经营】9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3年1—8月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76900亿元,同比下降8.8%。1—8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7394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1%。商品房销售额78158亿元,下降3.2%。

诸葛解读:房企投资信心依然不足,行业资金压力仍未缓解。累计销售指标持续下行,单月销售止降回升。近期,一线城市全面执行“认房不认贷”、部分重点二线城市全面放松限购政策等实质性利好政策的出台,提振了市场信心,预计随着利好政策的持续发力,叠加9月传统销售旺季,房企推盘力度加大,预计下月销售指标有望继续改善。

★【消费价格】9月15日,国新办举行8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介绍,价格方面,8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由降转涨,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降幅收窄,环比上涨是今年以来首次转正。具体来说,8月份CPI同比上涨0.1%,上月为下降0.3%;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8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3.0%,降幅比上月收窄1.4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2%。

★【财政收入】9月15日,财政部公布2023年8月财政收支情况。1~8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796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127885亿元,同比增长12.9%;非税收入23911亿元,同比下降3.6%。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4043亿元,同比增长3.7%;房产税2470亿元,同比增长6.9%;城镇土地使用税1442亿元,同比下降3.7%;土地增值税3980亿元,同比下降14.9%;耕地占用税787亿元,同比下降17.3%。

---   04 土地市场   ---

★【苏州】9月11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本次共出让12宗地块,其中高新区5宗、吴中区4宗、相城区2宗、姑苏区1宗,总出让面积51.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68万平方米,总起价142.45亿元,将于10月18日出让。

★【北京】据北京市规自委消息,北京9月11日正式挂牌2宗住宅用地,分别位于丰台区、通州区,总起拍价47.8亿元,总出让面积约6.77万平方米。两宗地挂牌出让竞买申请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8日9:00时起,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17:00时止;挂牌竞价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00时起,挂牌竞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5:00时止。

★【南昌】9月12日,江西南昌国土资源交易网站挂牌出让4宗地块。4宗地块皆为涉宅用地,分别位于红谷滩、湾里、青山湖、青云谱四个区域,总面积367.769亩,总起拍价约为19.71亿元,均为无底价拍卖。此次拍卖实行“限地价”出让,采取“网上拍卖 随机摇号(线下摇号)”复合交易模式,地块将于10月12日拍卖出让。

★【温州】①9月12日,温州瓯海区挂牌2宗商住用地,总出让面积131.5亩,总建筑面积11.45万平方米,总起价13.99亿元,预计10月23日出让。两宗地块分别为三溪片区瓯海中心南单元A-19地块地块、茶白片区梧田南单元B-11地块。

②9月13日,浙江温州鹿城区挂牌1宗商住地,将于10月16日出让。据了解,温州市核心片区江滨单元D-16a地块,出让面积12282.01㎡,地块起价1.99亿元,起始楼面价9531元/㎡,容积率1.3-1.7,建筑面积20879㎡。

★【扬州】9月13日,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扬州市本级挂[20239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7宗地块共计土地面积25.74万平方米,共计起始总价约22.31亿元。

★【武汉】9月15日上午,武汉市通过网上拍卖出让4宗地,3宗地块成交,一宗延期。3宗地块总成交金额20.5亿元。其中,位于青山核心板块的P(2023)055号地块由中能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19.45亿元竞得。

---   05 企业动态   ---

★【碧桂园】9月12日,有市场消息称,碧桂园已有6只境内债在9月11日晚间获表决通过,包括“21碧地03”“20碧地03”“19碧地03”“21碧地04”“21碧地01”及“21碧地02”。“16腾越02”“20碧地04”两只债券投票时间则延期一日。此前,在私募债“16碧园05”展期成功后,碧桂园对8只境内债提出展期三年的方案,涉及金额108亿元。

★【万达商管】据消息,从接近万达的知情人士处获悉,万达商管“20万达01”回售债券已完成兑付,本次回售兑付金额为37.897亿元,接近全额回售。据其介绍,本次回售兑付完成后,万达商管年内已无公开境外债到期风险,目前最大的风险仍来自于万达商管能否在今年年底上市。

★【首开股份】9月12日,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挂牌转让,预披露结束日期为10月13日。据悉,云锦璞瑅商管由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截至2023年8月31日,该公司营业收入923.98万元,资产总计1.34亿元,负债总计1.2亿元。

★【融创房地产】9月12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PR融创01”“20融创02”“H融创07”将自2023年9月1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表示,已对三只债券本息兑付安排作出调整,拟于2023年9月30日根据持有人会议决议要求进行现金支付及小额兑付,因债券本息兑付流程需要,为保证后续平稳实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申请自2023年9月13日开市起停牌。复牌时间另行公告。

★【路劲】9月12日晚间,路劲发布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北京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旭科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北京隽投将以2.95亿元的代价收购北京旭科持有的北京顺和仁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旭辉控股集团间接持有北京旭科99.6%的股权。收购完成后,路劲将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世茂股份】9月12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世茂股份累计回购1968万股公司股份,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成交的最高价为1.64元/股,最低价为1.25元/股,回购金额3001.27万元。

★【中国金茂】9月13日,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显示,金茂(北京)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被挂牌,转让底价约28.02亿元。据悉,该公司由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而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招商局集团】9月13日,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显示,连云港金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拟挂牌转让,转让底价3924万元。资料显示,连云港金运地产由上海长江轮船有限公司100%持股,而上海长江轮船有限公司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企业。

★【当代置业】9月13日,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全年业绩公告及2023年经审核中期业绩公告。根据2022年全年业绩公告显示,2022年,当代置业实现收益约56.04亿元,同比减少51.1%;年度亏损由2021年的23.30亿元增长至49.05亿元。今年上半年,当代置业实现收益约33.34亿元,同比增加约37.9%,主要是由于交付面积增加。此外,当代置业还发布公告称,公司已达成复牌指引。公司已申请由2023年9月14日9时起恢复公司股份买卖。

★【贝壳】9月13日,贝壳控股有限公司发布认购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相关公告。公告显示,2023年9月13日,贝壳认购光大理财的光大产品3号,本金为20亿元。贝壳董事会表示,合理高效动用暂时闲置资金将提高公司的资本收益,与公司确保资本安全及流动性、满足本集团日常营运资本需求的核心目标一致。公司认购光大产品有关的风险较低,而与不同发行人的报价进行比较后,公司投资光大产品可获得相对较高的回报。

★【远洋地产】9月14日,远洋地产公告称,截止本公告发布时,发行人已完成“18远洋01”2023年第一次分期偿还本金暨付息资金划付。据悉,该债券付息暨分期偿还本金日为2023年9月17日(因遇休息日,资金顺延至9月18日发放)。本次本金偿还比例10%,付息安排为偿还10%本金对应的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9月16日之间的利息。

★【花样年】9月14日消息,9月8日和9月13日,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分别召集了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两个会议均通过了同意调整本息偿付安排等相关议案。花样年内部人士表示,“20花样01”和“20花样02”债券重组议案的顺利通过,标志着花样年境内债券重组展期的全面完成,为企业在境内创造长期稳定健康的经营环境、恢复有序经营提供了保障,也是境内债权人对花样年未来平稳发展信心的体现。

★【华发股份】9月13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中期票据注册规模20亿元,本期债券基础发行金额为0亿元,发行金额上限为20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置换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自有资金。

★【绿城集团】9月14日,据上清所消息,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3 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本期债券发行人为绿城集团,于2023年8月31日发行,债券简称"23绿城房产MTN001(绿色)",债券代码为102382357,期限为3年,有效申购家数9家,有效申购金额10.6亿元。实际发行总额10亿元,发行利率为4.31%。

★【绿地集团】9月14日,绿地集团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签约合作,根据协议,在充分理解绿地集团产业特点和业务需求的基础上,邮储银行迅速制定方案,第一时间审批并落地了一笔金额为16.8亿元、期限为15年的经营性物业贷款。之前的9月12日,西安银行对绿地的3.5亿元项目融资也根据工程进度放款2亿元。

★【远洋集团】9月15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境外美元债停牌公告,涉及8个美元债债券。公告提到,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情况,经其审慎考虑,将暂停其所有境外债务(包括下述境外美元证券)项下的付款,直至整体重组及/或延期解决方案获得实施。远洋集团将继续积极与相关持份者包括银行、债券持有人及金融机构磋商,以展期及/或重组相关境外债务。

★【营收业绩】(1)9月11日,中国金茂发布2023年8月未经审核销售数据。2023年8月份,集团取得签约销售金额人民币51亿元,环比下降19.91%,同比下降69.13%%;签约销售建筑面积约36.6万平方米,环比增长6.49%,同比下降50.82%。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8个月,集团累计取得签约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974.2亿元,同比增长0.52%;累计签约销售建筑面积约548.6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38%。

(2)9月11日,华润置地发布截止8月未经审核营运数据。截至2023年8月底,华润置地及其附属公司实现总合同销售金额约202.9亿元,总合同销售建筑面积约892,204平方米,分别按年减少8.9%及19.2%。2023年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2,077.2亿元,总合同销售建筑面积约8,870,415平方米,分别按年增加21.2%及11.2%。

(3)9月11日晚间,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8月销售业绩。公告显示,8月单月,远洋集团连同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实现协议销售额约19.7亿元,同比减少78.26%;协议销售楼面面积约20万平方米。今年前8个月,远洋集团累计实现协议销售额约401.2亿元,同比减少34.29%;协议销售楼面面积约320.83万平方米。

(4)9月11日晚间,银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8月未经审核经营数据。公告显示,8月单月,银城国际连同其合营企业、联营公司实现总合约销售额约2.79亿元,合约建筑面积约1.11万平方米。今年前8个月,银城国际连同其合营企业、联营公司累计实现总合约销售额约47.81亿元,总合约建筑面积约21.02万平方米。

(5)9月12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8月的未经审核营运数据。8月份,该集团录得合同销售(连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金额约44.6亿元,同比下降约70.39%;录得合同销售面积约36.0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约64.42%。1~8月,集团录得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511.0亿元,同比下降约45.81%;录得合同销售面积约361.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约42.49%。

(6)9月15日,中国建筑发布公告,前8月新签合同总额2.68万亿元,同比增长11.9%。其中,实现建筑业务新签合同额2.39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实现地产业务合约销售额2924亿元,同比22.6%。

★【人事动态】①9月12日,融信服务发布公告称,欧宗洪先生为专注于彼之其他业务工作已辞任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林丽琼女士为投入更多时间于彼之个人及其他业务承担亦已辞任非执行董事。同时,欧国飞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均自2023年9月12日起生效。

②9月12日,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潘军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退任执行董事,也将不再担任董事会主席、署理行政总裁及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与此同时,郑宏彦、孙冬妮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退任非执行董事;吴庆斌因个人事务而辞任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副主席。另外,彩生活董事会宣布朱晋东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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