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律师:房屋被强拆后,应向哪几个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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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中,违法强拆、断水、断电、损坏房屋内物品、毁坏被征收房屋,口出恶言,威胁被征收人的搬迁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但是这些行为都是不合法的,也是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国家为了遏制这些违法行为,先后出台了不少的法规政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规定,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在相关的法律政策出台且实施之后,暴力拆迁的行为有了一定的遏制,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仍然有地方为急于完成拆迁工作,采取一些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的方式促进拆迁。那么面对与自身权益有着息息相关的违法拆迁,作为弱势群体的被拆迁人,应该要如何做呢?可以打哪些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拨打110报警(公安局)
在征地拆迁中,无论是遇到征收方光明正大的强拆,还是暗地里偷拆,或是以“误拆”实施的强拆等行为时,不论报警有没有用,被征收人首先要做的就是拿起电话拨打110报警。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警察有保护公民人身财产的义务。报警之后,若警察没有出警,那么被征收人可针对他们的这种不作为提起诉讼。
2、拨打12345(市政府电话)
12345,即“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用来帮助诉求人解决生活、生产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这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的平台。
所以,在拆迁中,若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行为不合法,征收项目不符合相关的规划或是计划,征收方违法强拆房屋,毁坏自己珍贵的物品,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打12345向市政策反映自己的情况 。
不过需要注意的,这种电话并非会直接由领导接听,而是会打到当地的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会将老百姓所反映的问题转至相关部门。
3、拨打12348(全国统一举报平台)
违法拆迁不仅让老百姓的失去对相关部门的信任,也会让其身无处可居,悲痛欲绝。虽然在此之前,有相关人员就说“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但却很难落实到实践中,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征地拆迁中,如果遇到违法情况,除了可以拨打上述两个电话之外,还可以拨打12348进行举报。
4、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
12336”是全国统一的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号码。如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遇到违法批地,未批先占、以租代征、非法采矿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等行为时可直接拨打12336进行举报监督。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不过,违法征地拆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上述几种举报措施可能远远不够,大家仍然需要与征收方积极的协商,或是启动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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