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受疫情影响人员3-4月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焦点财经Focus 2022-04-28 15: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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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归还的,将正常作逾期处理、计算罚息。

焦点财经讯 4月28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披露关于对受本轮疫情影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不作处理有关措施的通知。

具体措施为:因疫情导致2022年3月至4月期间未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还本息的,由借款人向办理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直属管理局提出申请,经直属管理局审核批准并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备案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申请有效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借款人逾期没有归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足额归还。逾期未归还的,将正常作逾期处理、计算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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