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注意!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内容不明确要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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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征收双方需要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用来约束双方职责,保障双方利益,使征迁工作顺利进行。这份补偿协议在征迁中至关重要,被拆迁人在签订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
安置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有关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协议。所以要注意协议中是否包含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如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等。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的金额。
5、搬迁期限。
6、明确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其他约定事项。一般有提前搬迁可享受的奖励款,空调拆装、搬家费的补贴等。
如果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方式安置的,协议中还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具体情况,如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土地性质等。
在拆迁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有没有征收依据。在实施征收前必须要有行政机关发布的征收公告,公告明确征收原因、范围、补偿等方面内容,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若没有任何规范的公示公告,那么征收应属不合规不合法的征收。
2、少有协议。少有协议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实践中,拆迁方可能以口头承诺诱惑被拆迁人签字,让被拆迁人先在少有协议或内容不明确的协议上签字,这时千万不要轻信对方的话,毕竟日后拆迁方若在少有协议上填写对被拆迁人不利的内容,很难维权。
3、补偿协议留底。安置补偿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后进行签订的,协议必须双方各持一份。实践当中,拆迁方会以协议要经过审批等理由将签好字的全部拿走,也迟迟不给拆迁户,最终如果拆迁方变更了协议内容,也很难维权。因此,被拆迁人一定要坚持当面共同签订协议,并将其协议留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拆迁形势复杂多样,一不小心就落入圈套,所以被拆迁人一定要小心仔细,不要盲目签字。如遇到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来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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