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股份:出售资产所得不用于偿还1月到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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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盼盼 12月29日晚,世茂股份(600823)发布公告称,其于12月27日15:30-16:30 通过路演中网络平台召开了“世茂股份关于业务调整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公司本次业务调整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关于出让金何时到账的问题,世茂股份称,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与世茂服务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因此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敬请理性投资。交易双方同意,交易协议生效后,世茂服务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分期向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出售标的股权和标的业务的价款:
(1)世茂服务于本协议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出售对价的 95%,即157,082.50 万元;(2)世茂服务于交割日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出售对价的 5%,即 8,267.50万元。
关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世茂股份回应称,基于对当下市场环境的判断以及对未来行业发展的思考,公司管理层经深入研究后决定,利用当下整个行业发展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时间窗口,对公司原有的业务布局进行主动调整,将股份公司项下物业管理相关的业务转让给集团项下专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兄弟公司,通过这一业务规划的调整,一方面将有助于集团项下优势资源的整合,另一方面对世茂股份而言,未来也将凝心聚力,更加专注于商业综合体开发和运营以及商业轻资产业务航道的发展。
有投资者问,对于出售资产获得的 16.5 亿元是否计划用于偿还 1 月份到期债务?世茂股份表示,交易资金主要还是用于商业综合体的开发和运营。此外,我们发现在轻资产业务拓展过程中,市场中有大量在营项目改造的机会,这一合作模式需要我方前期投入一定的资金,或是以整租包租的形式与业主合作。这一模式,一方面能与业主建立更加稳固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也能较大限度地展现我司团队在商业调改和商业运营上的理念和能力,同时也有机会获取更加丰厚的回报。因此,此次募集来的交易资金,未来也将投入到对这一合作发展模式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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