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服务:因大股东未偿还到期贷款,9453万元定期存款被强制执行

焦点财经Focus 2022-11-25 11: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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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相关贷款并无于相关到期日前偿还,金额为人民币9453万元的定期存款已于2022年11月23日获强制执行。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11月24日,鑫苑服务(HK:01895)发布公告称,因相关贷款并无于相关到期日前偿还,金额为人民币9453万元的定期存款已于2022年11月23日获强制执行。

鑫苑服务表示,公司将继续加速调查该等事宜,并将会根据上市规则,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以公告形式提供有关调查进展及公司评估的更多最新资料。

此外,于11月24日,鑫苑服务接获联交所的复牌指引。

根据复牌指引,鑫苑服务应对未经授权的抵押事项展开独立法证调查工作、评估对公司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证明并无有关管理层诚信或任何对公司管理及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人士的合理监管问题,乃可能为投资者带来风险及损害市场信心;进行独立内部监控审查,证明公司已有适当内部监控及程序以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向市场告知所有重要资料,以供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公司的状况。

联交所要求鑫苑服务在公司股票获准恢复买卖前,必须符合所有复牌指引、纠正导致其暂停买卖的问题,并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港交所信纳。

应鑫苑服务要求,鑫苑服务股份自2022年11月16日上午9时正起已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进一步通知。

11月15日,鑫苑服务发布公告称,一笔4.02亿存款未经同意被用于大股东融资抵押。

公告中称,鑫苑服务发现,其子公司一笔4.02亿元的定期存款被质押予郑州银行及华夏银行,作为其控股股东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一间子公司以及若干并非集团旗下公司的贷款融资的抵押品。

鑫苑服务公告中称,公司及其董事会极度重视该事项,并已采取紧急措施索取有关抵押事项的更多资料。抵押事项乃于现任董事会任何成员或公司高级管理层不知情及未经同意下进行。

根据公告,抵押有四笔。就存放在华夏银行的定期存款而言,2021年11月24日签订了抵押协议,借款人为济源市森瑞实业有限公司,抵押定期存款金额为9453万元,相关贷款到期日为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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