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复苏,别让“赶客”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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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日报
五一假期临近,许多人都满心期待这个长假,但也有人还没出行,就已经一肚子愤懑。
据报道,一位游客早在3月16日预订了一家成都的民宿,当时民宿在做踏青的促销活动,价格特别优惠,这位游客便以较低价格抢下了该民宿五一假期的三间房。但前不久,她突然接到民宿工作人员电话,说民宿正在装修,不能保证装修完工时间,建议她退房。正当她一边联系客服协商,一边寻找房源时,她突然发现这家民宿在其他平台上有房,只是价格已经飙涨到了原来的三倍多。
这位游客的遭遇,并不是孤例。据报道,五一前夕,许多预订民宿的旅客都遇到了类似情况,民宿旅馆坐地起价,理由也是千奇百怪。有的说是“正在装修”,有的说是“老板换了”,有的说是“民宿倒闭”,还有的说是“亲戚来了”,总之就是不接待了,希望游客取消预订的客房。而事实上,这些经软磨硬泡推掉客人空置的客房,往往又重新在别的平台上架,只是价格已经高不可攀,让人直呼“民宿刺客”。
平心而论,经过三年疫情,整个民宿行业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许多民宿老板已经被迫闭店转行,仍在坚持营业的终于挺到了行业复苏,都迫切渴望在五一假期能够赚上一笔。这本无可厚非。但是,经营之道,贵在诚信。如果说那些在旅游高峰期价格飙涨的“酒店刺客”“烧烤刺客”“海鲜刺客”,尚有明码标价、买卖自由之辩词,那这种编织理由“赶客”再行涨价的民宿店家,则实在是吃相难看。不仅让游客的“舒心之旅”变成了“闹心之旅”,也是在侵蚀民宿旅游的品牌,乃至影响整个区域的旅游美誉度。
五一假期民宿毁约涨价,不仅是个为商不信的道德问题,也是个法律问题,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协商解决问题。游客通过平台预订民宿,从法律视角来看,就是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了订房合同,民宿编织理由毁约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民宿继续履行原来的订房合同并维持原价。如果民宿执意“赶客”,那除了退回消费者订房的费用之外,还要赔偿消费者由此产生的额外损失,比如订房的差价等。如果构成价格欺诈的,民宿方还应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
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民宿酒店虽然规模小、业务新、模式灵活,但其经营行为同样要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如果民宿想当“刺客”,那么法律就应该充当好“铠甲”,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旅游行业的市场主体,都应当深刻认识到,良法善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促进民宿业乃至整个旅游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前提。
从这个角度而言,地方政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使包括民宿经营者在内的广大旅游业市场主体都恪守诚信经营之道,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建立更加便捷的纠纷投诉调解机制,让游客能够更方便地反映旅游过程中遇到的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争取快查快办。须知,只有构建清朗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民宿品牌才能从“网红”走向“长红”。
(作者:辕固,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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