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不签字征收方能强行征收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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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土地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为了公共项目的利益,并且政府会给被损害到应得利益的集体或个人以应有的赔偿,但是如果补偿不合理,不想土地被征收,不签字征收方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
一、农民不签字政府是否可以强行征收土地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征收方发布的《土地征收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3、当然,各地的违法占地案件不时发生,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两点:一是依法维权,因为农民只有法律这一个武器;二是联合,最起码要联合大部分人。
二、如果对结果不满意要怎么办
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权。
诉讼的基本流程:
(一)起诉
就是提起诉讼,俗称“打官司”。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纠纷后,需要通过人民法院处理的,你必须先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二)审查、受理
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将在七日内对当事人的起诉依法进行审查。认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同时向起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认为的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和手续不够齐全,法院会通知其补办手续;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会向起诉人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当事人对裁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后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所以,不签字政府是可以强行征收土地的,而能不能征收成功看的不是签不签字,而是这一行为合不合法,毕竟我们知道,土地的所有权到底是属于国家的。
那么,如果对补偿结果很不满意应该怎么办呢?
凯诺律师认为,在拆迁补偿或是对安置房位置等事宜不满意时,可以先拒绝签订补偿协议,然后与拆迁方就补偿事宜再次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则可以委托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自己维护权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就补偿事宜在谈不拢的情况下,被拆迁人要将房产证及相关的权属证明进行保存,尤其是原件,不要轻易的交给拆迁方,必要的时候可对这些证件进行复印留存。同时,搜集、保存好征收方所公告的相关文件以及送达的一些文件收,因为从这些文件可随时找征收方的违法点。
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拍照留证。虽然此次事件中海珠区政府并没有强拆户主房屋,保留了其产权,但这并不代表着其他地方的征收方就能这样做。所以,在拆迁之前或是商谈补偿过程中,就要对被征收房屋内外进行拍照,将屋内所有的家具、桌椅等都要拍进去,以防万一遭到拆迁方的强拆,遇到无法举证的情况,这会对被拆迁人非常的不利。
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对拆迁补偿事宜有异议时要及时的采取有效措施,万不可学此次事件中户主的这种做法,不仅利益得不到较大化,也会让自己陷入到舆论当中,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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