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回应信托产品违约:中诚信托自身投资管理不善,无故抽贷

焦点财经Focus 2022-01-06 17: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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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中诚信托发布公告称世茂系两家企业未能按时补足差额,造成相应信托产品出现实质性违约。对此,世茂回应称,中诚信托因自身前期投资管理不善,不良较多,故无故要求在正常履约的项目抽贷。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1月6日,中诚信托发布公告称世茂系两家企业未能按时补足差额,造成相应信托产品出现实质性违约。对此,世茂回应称,中诚信托因自身前期投资管理不善,不良较多,故无故要求在正常履约的项目抽贷。

世茂表示,该笔信托是以佛山德茂系"佛山国风滨江"项目作为开发主体,自项目预售以来,销售情况良好,但中诚信托因自身前期投资管理不善,不良较多,故无故要求在正常履约的项目抽贷。先是无理由停止项目用印及付款审批,后更在不达付款时间的情况下要求我司提前还款,径自采取诉讼措施。甚至在中诚信托起诉的前一天,我方仍在与对方沟通并分批还款。

世茂称,目前,房地产行业市场环境下行,企业均在逆境中艰难前行,此时更需要的是患难与共、携手同行。众所周知,项目的还款节奏乃是在投放之初,各方根据项目的运营情况测算后确定,对中诚信托要求我司提前还款的行为,我司感到震惊。但我司仍将持续与对方保持良好的沟通,以求妥善解决。

中诚信托发布的公告显示,2020年中诚信托诚颐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20年9月25日正式成立。截至本临时公告日,信托计划存续规模6.45亿元,预计剩余信托期限不超过3个月。鉴于本信托计划的交易对手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点及时足额的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已出现实质性违约。

中诚信托称,根据编号2020JH0407CB01《差额补足协议》和编号2020JH0407HZ01BC02《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二》的约定,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届满15个月之日,共同差额补足义务人上海骞奕建材有限公司和佛山德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上海骞奕合称"差额补足义务人")累计向受托人支付的变现备付金金额不低于受托人实际支付的标的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的65%,即截止2021年12月25日,差额补足义务人累计应向受托人支付变现备付金9.1亿元。

据了解,上海骞奕建材有限公司和佛山德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世茂系持股公司。

但截止上述期限属满日,受托人累计已收到的变现备付金金额仅为6.08亿元,尚有3.02亿元未收到。差额补足义务人未及时足额履行差额补足义务,保证人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也未及时履行保证义务,交易对手已实质性违反了交易文件的约定。

在交易对手发生实质性违约后,受托人根据《合作协议》第九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以及《差额补足协议》第四条第7款、第八条第1 款的约定,并根据有关担保合同的相关约定,在2021年12月27日即向交易各方发送了《提前支付通知书》,宣告上海骞奕、项目公司支付全部剩余变现备付金的履行期限提前至2021年12月27日届满,上海骞奕、项目公司应立即向受托人支付全部剩余变现备付金7.92亿元。

中诚信托在公告中称,截止本公告日,中诚信托仅收到1.47亿元变现备付金及对应的期间备付金,剩余6.45亿元变现备付金及对应的期间备付金仍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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