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公积金缴存比较低降至1%
焦点财经Focus 2022-07-11 10: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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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据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低可以降低至1%,或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另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依据《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津公积金中心发〔2022〕25号)中相关要求,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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