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品房预售监管拟出新规 缩短预售资金监管期限
焦点财经Focus 2021-06-07 15: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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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盼盼 6月7日,天津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发布了《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显示,此次修订的内容包括缩短预售资金监管期限,扩大不纳入资金监管项目范围,非住宅项目纳入监管,增加资金交入监管账户途径,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明确未网签退款流程,增加对于资金扣划
焦点财经讯 盼盼 6月7日,天津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发布了《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显示,此次修订的内容包括缩短预售资金监管期限,扩大不纳入资金监管项目范围,非住宅项目纳入监管,增加资金交入监管账户途径,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明确未网签退款流程,增加对于资金扣划后的处理以及调整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名称。
其中,缩短预售资金监管期限是考虑到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已满足入住条件且工程款已基本支付完毕,故将解除监管节点前移,由“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调整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缩短监管期限,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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