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年报,佳兆业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焦点财经Focus 2022-06-28 15:44:0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切实整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焦点财经讯 6月28日, 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你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排名前列款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切实整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