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3·15 丨买房过户易踩的坑,千万要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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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3.15
特意为大家整理了
一些业主们买房过户中易踩的坑
遇到这些你一定要避开!
1
“卖房人不迁户口”
当事人:姜先生
真实故事:姜先生为了孩子上学打算,从郑先生手里买了一套学区房,办理了房产过户并取得了房产证。在买房的时候,郑先生称房子没有登记户口,但姜先生却在为孩子咨询所在学区学校事宜时,得知房屋内有他人户口,并且登记户口的人占用了这套学区房的名额。姜先生这才知道郑先生一家一直没有迁户。姜先生和郑先生多次协商未果,眼看孩子还有半年就要上学了,难道高价买的学区房真的“泡汤”了么?。
结局:多次协商未果之后,姜先生一怒之下将郑先生告上了法庭,双方对簿公堂最终法院判决郑先生向姜先生赔付违约金。
避坑tips:
户籍核查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所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如有必要,应要求房主本人带上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的公安机关(通常为户籍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户籍科查询。
合同明确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买房人,特别是以解决子女入学学籍或急需落户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一定要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全面了解涉案房屋的户口登记情况。对于购买“学区房”为主要目的的买房人,应依据相应学校的入学政策,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对应学籍的使用情况,约定户口迁移的时限及违约责任,提高卖房人的违约成本,以此敦促卖房人严格按照合同履行。
2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名字不一致
当事人:朱女士
真实故事:朱女士和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支付了一笔数万元的订金。合同签订后,朱女士发现了一个问题:合同上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居然不是同一个。这就意味着,朱女士要承担法律风险:如果房产证的实际权属人最后不同意卖房子,那怎么办?
结局:据了解,这套房子可能交给中介代理了,然后中介和买房人签协议,房东却没有在合同上签过字,也就是说,房东随时都可能反悔。经武义县房地产管理中心介入调解,中介公司和朱女士进行了沟通,同意把订金退回给朱女士,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避坑tips:
买房路虽然千辛万苦,终于遇到心水的房子。但千万别激动,查房屋产权必不可少。一定要去核查房屋产权人的真实性;核实房屋状态,有无查封、有无共有产权人;查实房屋是否被限购;查实房屋交易能否减免个税、增值税等等。
3
“借名买房”,近千万房产被查封
当事人:董女士
真实故事:2014年,董女士和先生因为工作变动来到了北京,二人计划在北京安家,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但因为限购政策,两人当时都没有购房资格。正在二人为此发愁的时候,董女士的闺蜜便提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代为买房,闺蜜当时已在北京缴纳社保满五年,具有购房资质。即房产证上名字虽是闺蜜,但房产实际由董女士夫妇付款购买,待董女士满足购房条件后再行过户。
“借名买房”后,潘女士的丈夫担心房子不过户会有风险,便委托朋友查询房子的产权状态,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在2016年初,房产就已经法院查封了。董女士赶忙委托律师调查情况才得知,闺蜜在持有房产证后,曾向其他机构借取高额贷款,而房子在闺蜜一直不还款的情况下遭起诉后被法院查封。
结局:法院判决:借名买房成立但不能主张物权,当事人对不利后果应有所预见。
避坑tips:
“借名买房”风险极大!房子并不是交了钱办了按揭就是你本人的,如果房产证上不是本人的名字,将会存在很多意想不到的风险。比如董女士的闺蜜因债务纠纷,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强制执行时,房子就会出现房产被查封的情况。
4
买房不过户
当事人:洪女士
真实故事:洪女士最近看上一套位置好、价位低还五证齐全,先交50%的房款,可随时入住的房子。可想而知,面对如此让人心动的房子,谁还能按捺得住!但是卖家提出一个条件让洪女士非常纠结:办理过户要在2年以后。洪女士最近每天为到底要不要买而烦恼不已。
结局:考虑纠结ing……
避坑tips:
类似洪女士这样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很多情况下买家以为“捡到宝”,但付了首付款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时,卖家通常会因为房价的飙升而要求涨价。因此,建议购房者面对巨大诱惑时要理性购房,及时办理过户,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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