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暴力非法拆迁,导致他人受伤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凯诺北京拆迁律师团 2022-01-27 09: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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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是建立在补偿公平且合理的基础上,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许多被征收人都会认为补偿非常地不合理而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按理说,在这种情况下,征收方要想尽快拿到土地完成征收,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先对当事人作出补偿决定,然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获得法院的准许之后,那么

  顺利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是建立在补偿公平且合理的基础上,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许多被征收人都会认为补偿非常地不合理而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按理说,在这种情况下,征收方要想尽快拿到土地完成征收,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先对当事人作出补偿决定,然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获得法院的准许之后,那么就可以顺利地拿到土地。

  可是,有的征收方却偏偏不这样做,反而是为了省事,为了节省时间直接招集社会闲散人员,或是组织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以暴力的方式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面对这种情况,有的被征收人可能会比较地冲动,不顾及自身安全,上前阻止强拆行为的发生。对于被征收人的这种行为,虽然在情感上我们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在法律上,其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呢?如果被征收人在上前阻止强拆行为发生时,导致他人受重伤的话,其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呢?下面我们就来为大家分析一下

  什么是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四、具有防卫意识

  五、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它的主要意义在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轻举妄动。可以说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且是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

  那么,强拆是否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呢?

  根据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强拆是可以进行防卫的。

  不过,在这里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里的强拆,并非指所有的强拆,而是单指违法强拆,强拆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合法强拆,一种则是违法强拆(实践中,我们常见的强拆行为基本上是违法强拆多一些),比如相关部门在没有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没有获得法院强制执行裁定书的情况下实施的强拆,那么一般是违法强拆,如果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获得了法院的准许,或是相关部门依法对违法建筑等实施强拆,那么该强拆行为则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强拆,那么我们就不能进行防卫了。

  阻止暴力强拆房屋,导致他人受重伤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这首先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分析,我们结合一个案例来说一下

  耿先生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因未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遭到了强拆,但在强拆过程中,强拆人员对耿先生进行殴打,欲强制带其离开房屋,实施拆迁。耿先生遂用分苗刀乱挥,乱捅,将强拆人员王某某等人捅伤。随后,卓某某等人将耿先生按倒在地,并将其架出院子,耿先生家人也被人用胶带绑住手脚,封住嘴后用车拉至村外扔在路边。

  2018年11月,公安局以耿先生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并于2019年逮捕。提请逮捕时认为,耿先生的行为虽然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但检察院经检察委员会研究认为,卓某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耿先生的行为具有防卫意图,其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其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日,公安机关对耿先生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一般而言,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在判断不法侵害的危害程度时,不仅要考虑已经造成的损害,还要考虑造成进一步损害的紧迫危险性和现实可能性。不应当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通过综合考量,对于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相差悬殊、明显过激的,应当认定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准确认定“造成重大损害”。“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防卫行为虽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但就本案而言,阻止暴力非法强拆房屋,实施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不过,最后凯诺律师还需要另外提醒大家的是,在遭遇不法侵害时,虽然可以实行防卫,但大家仍然首先需要保持冷静,冷静地面对突如其来的强拆,先行保护自身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尽量避免与他们发生肢体冲突,可以及时地报警,要求警察立案查处,并对违法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保存证据等,千万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伤人伤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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