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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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1月30日,山东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
《通知》明确,济宁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同时符合多种情形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取最高限额,不做累加。
此外,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通知》还取消了“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累计为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距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日超过12个月”的限制。
日前,山东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关于调整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到,符合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21600元;多子女家庭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每年最高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24000元。符合多种类型家庭提取条件的,按最高提取金额执行。
该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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