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港:农民可按上年较低月工资标准10%比例缴公积金

焦点财经Focus 2022-09-01 14: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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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农民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

焦点财经讯 李泳青 8月31日,浙江温州龙港市发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公积金制度,试点将农民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

据悉,目前已有首批50位农民提交建缴申请,经审核后将由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为其开立个人账户。在龙港首批13个试点社区,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可纳入公积金建缴对象,涵盖在村务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等,覆盖人群达23868人。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按照不低于龙港市上年度较低月工资标准10%的比例,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后,可享受15万至50万元不等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基本覆盖农民购建房的资金缺口。

值得注意的是,龙港市对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无房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施地方财政按月配缴补助,标准为个人月缴存额的25%,较高不超过每人每月75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该制度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属全国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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