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通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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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1月26日,阳光城(SZ:000671)发布2022 年排名前列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以及《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湖州融扬房地产提供担保变更的议案》。
据悉,经阳光城2018年第二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 ,公司总股本为4,140,382,95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4,300,509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116,082,441股。
1月1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因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据悉,阳光城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拟于2020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增持阳光城股份不少于阳光城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以增持实施期间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截至文件出具之日,阳光城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已增持公司股份23,962,100股,占本文件出具之日总股本的0.58%,增持金额为138,777,013.27元。
阳光城表示,受地产行业发展情况、金融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的影响,阳光集团同样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利润持续承压等挑战。由于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融资渠道受限,债务集中到期兑付(部分债务甚至被要求提前偿还)等原因资净流出规模较大,导致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无法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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