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想赢真的比较难吗?看看胜诉案例都有哪些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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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征地拆迁,可能总会让大部分被征收人非常的苦闷,面对拆迁补偿的不合理、征收程序的不合法、违法强拆、强征等他们常常是束手无策,在经历了投诉、举报、反映、协商均没有可观的结果之后,也导致许多老百姓在下意识中就认为“投诉都没有用,打官司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甚至是都进不了法院的门”而被征收人呢,最终也在这种意识中错过了维权机会,有的只能屈服于征收方给的低补偿。那么“民告官”即行政诉讼官司想要打赢就真的那么难吗?
其实,不然。
虽然许多被征收人都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官官相护,但是为了避免不当干预,提高司法公信力,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了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而且并非所有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的被征收人最后都拿到了“输”的判决书,有的即使是一份“输”判决,但最后在律师的帮助下也都拿到了合理的补偿。不过,当事人最后能不能拿到合理的补偿,能不能打赢“民告官”,一般情况下需要注重以下几点。
一、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不论是打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或是其他诉讼都需要收集强有力的证据。证据是一个诉讼活动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也是整个诉讼过程中的“王牌”。所以,被征收人在拆迁开始之前就要养成收集证据的好习惯,只要我们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及可靠的证据,那么案件获得胜利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一般比较重要的证据有土地证、房产证、房屋拆迁前后的照片以及拆迁过程中的村集体张贴征收公告、补偿方案公告、征收决定、征地批文等,实施阶段中的房屋评估报告、补偿协议等。另外,如果遭到了强拆,那么还要有强拆前后的照片或是录像等
二、注重诉讼时效
实践过程中,在补偿不合理或是遇到违法拆迁时,多数被征收人都不会排名前列时间采取法律措施,而是一拖再拖,与征收方进行纠缠,希望征收方满足自己的需求,压根就不注重起诉期限,但是起诉也是有期限的,并不是被征收人想什么时候起诉就能什么时候起诉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你遇到了补偿不合理或是违法拆迁需要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一旦过了这个期限,此时不论征收方的拆除行为是不是真的违法,可能都很难追究了。因此,凯诺律师要提醒大家,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不论是补偿不合理,还是征收行为违法,被征收人都需要及时的咨询律师,及时的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有关材料是维权的排名前列步,所以实践过程中,如果征收方未发布拆迁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文件,那么被征收人就需要在律师的指导下,向有关部门依法申请征地信息。然后针对征收方的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我们抓住了征收方的违法点,那么我们就有机会胜诉,为进一步协商补偿打下一个好的基础。
凯诺律师最后需要提示大家的是,被征收人打官司的最终目的并非是拿到一份胜诉的判 决书,而是拿到合理的补偿。所以,征地拆迁纠纷不论是胜诉或是败诉,只要我们拿到了合理的补偿,确认了他们强拆行为违法,那就是胜诉了,而非以一纸判决书来定输赢。
就好比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利用被征收人不懂相关法律而实施存在各种程序漏洞的征收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有专业法律人士的介入,一眼便可找到征收方致命的违法点,从而将被征收人的被动地位转变为主动,让征收方主动找被征收人协商补偿并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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