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靖西:明年1月底前买新房仍可享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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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12月6日,靖西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长靖西市鼓励居民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方案实施时间的公告。
靖西市决定延长《靖西市鼓励居民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方案》(靖政办发〔2022〕30号)实施时间至2023年1月31日(以房产所备案时间为准)。
据了解,该方案的补贴对象为在靖西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包括住房、商铺、写字楼、车库/车位)的购房人。
对方案实施时间内在靖西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进行合同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的,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住房的按房屋总价1.5%给予补贴,购买二套新建商品房住房的按房屋总价的2%给予补贴,购买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房住房的按房屋总价的3%给予补贴;非住房类按房屋总价的3%给予补贴。
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及利率优惠由各银行、靖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政策落实。
此外,方案提出,改善营商环境。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开设商品房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优化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流程,避免出现重复办证、重复收费等环节,减轻房企的负担,优化审核,即来即办;提前做好开发区域用电设施的安排和规划,保障小区能够安全顺利交付使用;加强对各房地产小区周边停车管理,规范设置停车位,强化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购房补贴实行先征后补,即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并在房产所备案,按程序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后,即可申领购房补贴;购房人在申请期限内未缴纳契税的,不能享受此补贴政策。
方案中的“新建商品房”不包括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二手房;相关措施执行期间,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出台新的房地产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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