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周政策|北京、深圳重磅出台优化限购政策,多行积极落实房企融资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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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周政策(2024.02.12-2024.02.18)
核心动态:
1、北京:通州限购政策调整,不需满3年、在通州工作可不再双限
2、深圳: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户籍居民无需社保即可购房
3、华夏、建设、交通等多行积极落实房企融资协调机制
4、万科:1月份销售约195亿元,近期新增3个开发项目
--- 01 全国政策 ---
★【中国人民银行】2月8日,央行发布《2023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强调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性。为此,央行提出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提高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同时,央行将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推动其按时满足附加监管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总损失吸收能力,以切实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在房地产方面,央行表示,今年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推动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健全具有硬约束的早期纠正机制。为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央行计划用好新增的抵押补充再贷款工具,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这一举措旨在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提升住房保障水平,也有助于推动城市更新和社区改造,提升城市居住环境。
--- 02 城市政策 ---
★【北京】2月6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通知》,即日起,在京具备购房资格的四类家庭,可以在通州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新政策变化最大的就是在通州区落户和就业的家庭,只要是符合北京整体限购政策即可,取消了落户、社保或纳税需满3年的要求。具体来看,第一类京籍无房家庭,相比之前没有变化,仍然可以在通州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第二类已有1套住房、户籍在通州区的京籍家庭,此次调整后,不再受落户3年及以上的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本市限购政策,就可以在通州区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第三类在本市已有1套房、户口不在通州区但在通州区工作的京籍家庭,此次调整后,不再需要社保或纳税满3年,只要劳动关系在通州区,就可以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第四类在本市无房的非京籍家庭,此次调整后,也取消了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限制,只要是劳动关系在通州区,符合北京限购政策,就可以在通州区买1套商品住房。
★【深圳】2月7日电,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7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户籍居民购房不再限定落户年限以及缴纳社保年限,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社保年限调整为3年。根据通知,深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对户籍居民不再限定落户年限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年限。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购买住房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年限要求由5年调整为3年。此次政策优化降低了居民购房门槛,有利于更好满足户籍居民和在深工作人员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射洪】2月8日,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进一步促进射洪市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涉及购房补贴、团购商品房等27项。鼓励房企推出团购优惠,最高可优惠10%,射洪市还将落实居民购房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出团购优惠活动,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同一新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组团购买10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群体,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总房款的5%~10%给予团购优惠。企业的团购优惠可以与购房补贴叠加享受。
★【漯河】2月8日,据微信公众号“漯河发布”,为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加速释放住房消费潜力,河南省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最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为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缴存人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便利,助力全市“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其中,二是维持最低首付比例不变。无论是首次购买还是再次购房,缴存人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20%。
★【龙岩市-长汀县】2月7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委组织部发布长汀县关于人才购房补助的公告。从2月8日起,人才购买指定区域人才房时,可享受购房补助(只享受一套房和一个车位补助)。采取“先买后补”方式,符合条件的人才先以市场价购买指定房源,之后可申请购房补助。才购房最高补助50.65万元。购房当年按补助标准的40%发放第一笔补助,第2年起按补助标准的15%发放补助,直至补完,所购房产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浙江-宁海】2月8日消息,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宁海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首次网签备案合同的个人,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一次性给予购房完税金额(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总额)1%的货币补贴,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在本办法规定的政策实施期限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补贴时间范围内(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网签备案的,应在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起6个月内,向县房管中心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横州】2月8日,据“横州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州市推出了2024年一季度购房补贴政策。在补贴标准方面,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10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如已缴纳契税金额未超10000元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宁德】2月9日消息,宁德市拟取消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限价,更好的吸引房地产企业参与城市建设,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同时,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支持2024年宁德市春季住房展销会的通知。通知显示,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帮助开发企业去库存,在参加住房展销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的原则上,社会公众在住房展销会期间(2024年2月15日至2月24日),购买商品房(新建商业、办公(公寓)类和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优惠政策,即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每平方米不低于5%的优惠。同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及契税缴纳后,购房人可申请购房补贴,由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受益财政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最高每套不超过3万元。
★【江西-南昌县】2月9日消息,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昌县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实施家庭购房补贴,2024年2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在象湖滨江片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及备案均需在2024年2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单套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上述补贴需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缴清契税后方可享受。同时,鼓励房地产企业让利惠民,配套出台购房奖励相关政策。
★【安徽-利辛】2月10日消息,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发布多项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利辛县将实施购房契税补贴。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按实际缴纳契税的50%申请补贴,需在商品住房交付后一年内缴清契税,申请补贴。此外,利辛县还将鼓励开发企业让利销售。各开发企业可与家电、家居、装饰装修企业联合开展购房送家电、家居、家装等活动,鼓励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多种购房促销,让购房群众得实惠。
★【宿州】2月10日,安徽省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发布《2024年宿州市春节期间购房补贴发放须知》。文件提到,凡在2024年2月10日至2024年3月31日购买宿州市主城区、市管园区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此期间完成购房合同备案的购房人,可分层次享受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方面: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给予5000元/套购房补贴;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给予10000元/套购房补贴。
★【河池安】2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池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实施河池市市本级购房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河池市本级安排购房财政奖补资金10000万元,在财政奖补政策实施期内,按先申请、先审批的方式予以拨付,付完即止。
★【贵州-三穗县】2月11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购房优惠政策。购房补贴方面,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县区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部缴清购房契税的,由县人民政府按其所缴纳契税总额的8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补贴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兑现部门从补贴款中代扣代缴。)在县区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部缴清购房契税的,由县人民政府按其所缴纳契税总额的6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补贴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兑现部门从补贴款中代扣代缴。)
★【龙岩】2月11日消息,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发布关于《永定区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办法》延期的通知。通知规定,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时间期限从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9日。购房补贴分为三类:1.购买住房的(不含低密度住房),按住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50元补贴。购房人在永定城区就业并且子女在城区就学的,按住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2.购买商业的(店面、商铺等商业性质的房屋),按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补贴;3.购买车位、车库的,按每个2000元补贴。
--- 03 土地市场 ---
★【广州】2月8日,经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为2024NJY-1,起始价7990万元,增价幅度80 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598万元,规划用途是教育科研用地(A3),土地面积为41464 平方米,宗地坐落为南沙枢纽区块,四涌东南侧、珠江嘉园西北侧地块。
--- 04 企业动态 ---
★【万科】2月8日晚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1月份销售及近期新增项目情况简报。公告显示,今年1月份,万科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25.4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194.5亿元。在新增项目方面,自今年1月份销售简报披露以来,万科新增加开发项目3个,分别是银川金凤区5.5万平方米地块、昆明官渡区5.2万平方米地块及贵阳观山区2.7万平方米地块,合计需支付权益价款9.3亿元。
★【旭辉控股】2月14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CIFI St Leonards Pty Ltd将向独立第三方SH South St Leonards Pty Ltd出售位于澳大利亚悉尼的16幅地块60%的权益,代价为6630万澳元(相当于约3.3879亿港元)。旭辉控股集团称,出售事项可以缓解公司的境外流动资金压力及为其业务营运提供资金,公司一直积极寻求出售境外资产的机会。受澳大利亚加息以及建筑成本上升影响,预期该物业的融资成本及开发成本将会上升。
★【弘阳地产】2月16日,弘阳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清盘呈请内幕消息。公告称,纽约梅隆银行伦敦分行向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呈针对公司日期为2024年2月14日的清盘呈请,涉及金额不少于2.29亿美元的财务义务,即弘阳地产发行的2023年到期的2亿美元有担保票据项下的付款金额。公司正就有关对该呈请的适当回应寻求法律意见。
--- 05 银行动态 ---
★【华夏银行】2月7日,华夏银行召开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推动会,再次传达和贯彻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专题会议精神,对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相关工作进行安排调度,要求统一思想,准确把握机制内涵,加快行动,切实将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落实到位。
★【建设银行】2月7日,建设银行组织各一级分行和总行相关部门,召开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进会,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建设银行积极对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初见成效。自1月底收到首批名单以来,建设银行已对接项目2000多个,已审批项目近百个,已审批待投放金额200多亿元。近日,建设银行北京、福建、安徽、河南等分行已实现对5个项目的投放,投放金额近30亿元。
★【工商银行】2月9日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金融监管总局专题会议部署,加快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工商银行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行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专题会,进行全面部署落实。据了解,工商银行迅速在总、分行层面分别成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专项工作小组”,加强统一领导,加快组织推动,加大项目对接,加紧融资落地。自1月30日各地推送项目清单到2月8日,工商银行已对接2000余个项目,并率先实现对多个城市多个项目的贷款投放,既包括国有房企,也包括民营房企,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农业银行】2月11日获悉,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立后,农业银行聚焦精准投放,主动与协调机制加强对接,对于协调机制推送的符合条件项目,简化流程,扩大授权,强化资源保障,建立绿色通道,提高项目运作效率,确保项目融资尽快落地。截至目前,农业银行已累计对接协调机制项目2700余个,自1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专题会议以来,新审批项目超过10个,审批贷款近50亿元。贷款项目主体中,民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占比超过80%,项目类型以满足刚需和改善型需求住宅为主。
★【交通银行】2月14日消息,交通银行高度重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专题会议后第一时间进行工作部署,组织全行召开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专题会,出台交通银行配套支持政策、工作方案,在总分行层面均成立工作专班,依托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迅速开展政银企沟通和具体项目对接。自各地推送项目清单以来,截至2月13日,交通银行已获取、对接清单项目1442个,并已对其中部分项目实现贷款投放。
★【光大银行】2月14日讯,1月26日、2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接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会议结束后,光大银行第一时间制定《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工作方案》,从组织领导、配套政策、协同机制、尽职免责等八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全力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截至2月9日,光大银行39家一级分行全部组建工作专班,并和当地住建部门实现对接,共获取项目名单2622个,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源保障,建立绿色通道,已获批名单内项目20个,授信金额107.5亿元,贷款余额50.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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