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日报 | 证监会重启房企借壳上市,山东需用现金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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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政策:
1、人民银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产行业重组并购,防范化解头部房企风险
12月21日,央行发布消息称,推动金融平稳健康运行。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行业重组并购,推动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头部房企资产负债状况。推动长租房地产市场建设,按照租购并举方向加快探索房地产新发展模式。
2、国常会:落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和相关16条金融政策
1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为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推动经济运行由下滑转为回稳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一是对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抓好填平补齐,确保全面落地。二是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符合冬季施工条件的不得停工。三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提振信心、更好发展。支持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落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和相关16条金融政策。
3、证监会:大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近日,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证监会指出,提出要大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抓好资本市场各项支持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助力房地产发展模式转型。全面落实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继续实施民企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和支持工具,更好推进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营房企发债。
同时,落实好已出台的房企股权融资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房企“借壳”已上市房企,允许房地产和建筑等密切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实施涉房重组。加快打造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板块。房企借壳上市在2010年曾被实质叫停,时隔12年证监会重启房企借壳上市。
4、山东省:规定房企两年内禁用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
12月20日,山东发布文件,要求房企使用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的,不得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终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时仍未结清工程款的,应持续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方可解除预售资金监管。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5、江苏省南京市: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已调整为不低于40%
12月21日,据“南京发布”消息,近日南京市居民家庭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已调整为不低于40%。在玄武区红山新城等城市外围人才集聚板块,可在现行购房政策基础上增购1套。此外,对于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南京市户籍家庭可增购1套住房,对长期工作在南京但社保、个税缴纳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在南京购买1套住房。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而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南京市房产局方面称,未来将继续加大原有支持多孩、投亲养老、新市民及各类人才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等政策的实施力度。
6、江苏省南京市:购房政策再调整,外地人购房无需社保
12月21日,在南京市召开的“强信心添动力促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拓展市场提振消费”专场,南京市房产局发布一系列购房政策的调整。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加大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本市户籍家庭可增购1套住房,对长期工作在南京但社保或个税缴纳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在宁购买1套住房。
融资动态:
1、万科:拟发行不超37亿元中期票据。期限3年
12月22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注册金额/发行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7亿元,其中,1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灵活性,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22亿元用于项目建设。本期债券3年期,无信用增进,联合资信评估授予发行人AAA主体/债项评级。
2、中骏集团:再与中行、建行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累计获得授信超260亿
12月21日,中骏集团官微成称,一周内,中骏集团陆续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中国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累计获得超260亿金额授信。此次合作,一方面是双方积极落实 “金融16条”的具体举措,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金融机构对于中骏集团稳健经营的充分认可。根据协议,上述银行将向中骏集团提供必要的综合融资服务, 双方围绕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债券承销与投资、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及其配套服务、租赁住房融资、预售资金监管保函、境外融资、内保外贷等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
3、荣盛发展:拟非公开发行13.04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0亿元
12月21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04亿股(含),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荣盛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成都时代天府、长沙锦绣学府、唐山西定府邸项目,另外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金辉集团:累计获得超300亿总行级战略授信
12月21日,金辉集团官微称,金辉集团先后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签署“总对总”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累计获得超300亿总行级战略授信。银行将通过全国各地分行向金辉集团提供必要的综合融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购贷款、预售资金保函、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债券承销与投资、支付结算以及其它形式的资金融通等。
5、融创:武汉桃花源、咸阳森屿城项目获AMC融资纾困
近日,东方资产与融创中国就武汉桃花源项目达成融资合作。本次融资总规模33.11亿元,所注入资金将用于化解原有债务以及支持项目的整体开发建设。合作达成后,东方资产将行使监管职能,并保留使用融创品牌,融创仍然是操盘方,并会在未来融资偿还后回购股权。后续结合项目经营需求,双方有望进一步增加合作规模。武汉桃花源项目位于光谷核心区,与黄鹤楼、湖北省博物馆、东湖、武大等同列城市中轴线。项目总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总货值约226亿元。
另外,在咸阳,陕西金资与融创就咸阳森屿城项目的融资合作也已完成。
经营动态:
1、第一服务:上海鼎晖耀家就保证回报权订立补充协议
12月21日,第一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有关一名股东的保证回报权的补充协议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张雷先生、张鹏先生、世家集团、雪松集团、第一资产与上海鼎晖耀家之间的协议,上海鼎晖耀家有权(其中包括)获得保证回报,即从2017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4日或出售日期(以较早者为准)的年化复合回报率19%。该回报率将基于总投资成本人民币6000万元计算。
2、合肥融创茂CMBS违约:未能按期偿还本息,触发债权提前到期
12月21日,合肥融创茂的CMBS目前已经违约,触发债权提前到期。该笔资产专项计划为“华泰-南方-合肥融创茂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证券简称“融茂优A/融茂优B/融茂次级”,发行规模20亿元,设立日2020年12月30日,预期到期日为2022年12月27日。其中,融茂优A发行金额12亿元,已偿还本金比例为4.75%;融茂优B发行金额7亿元,融茂次级发行金额1亿元。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没能在本个债权本息支付日(2022年12月9日)按时足额偿还标的债权的本息,且未能在随后的3个工作日内纠正,融创集团也未能履行差额支付义务和增信安排等约定义务,已触发专项计划标的债权提前到期时间等专项计划文件约定的事件。由于未能在债权本息支付日按时足额偿还标的债权的本息,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在2022年12月12日向融创集团发出《还款补足通知》,要求融创集团在还款补足支付日将差额款项约6322万元一次性划付至监管账户。截至目前仍未足额履行上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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