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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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为促进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中国证监会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要求,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从事不动产投资业务,基金业协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起草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2月20日,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不动产试点指引》。
据悉。起草过程中,基金业协会多次征求各方意见,绝大部分合理意见经评估后予以吸收。《不动产试点指引》遵循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原则,明确不动产投资范围、管理人试点要求、向适格投资者募集、适度放宽股债比及扩募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测等,从基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规范,较好地兼顾了行业规范和发展。
下一步,基金业协会将认真落实《不动产试点指引》,稳妥推进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积极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有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截至2022年末,协会存续私募股权房地产基金838只,存续规模4043亿元,存续私募股权基础设施基金1424只,存续规模1.21万亿元,主要投向商业地产、交通基础设施、物流仓储、市政工程开发与建设等,在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不动产市场盘活存量、转型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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