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重整计划获海南高院裁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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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10月31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H600221)发布公告称,海南高院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
根据《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及《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上述裁定为终审裁定。
据了解,根据相关债权人申请,海南高院于2021年2月10日依法裁定受理海航控股及十家子公司的破产重整案,并指定海南省人民政府成立的海航集团清算组分别担任前述十一家公司管理人,具体开展重整各项工作。与此同时,十一家公司的关联方海航集团、航空集团也于2021年2月10日被海南高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根据海航集团管理人的申请,海南高院于3月13日裁定对包括海航集团、航空集团及天津航空、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等海航集团其他航空主业公司、其他关联公司等在内的合计321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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