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拟77.93亿出售越秀金融大厦予越秀房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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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盼盼 10月24日晚,越秀地产(00123.HK)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作为卖方,持有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越秀房产基金全资拥有的特殊目的公司(作为买方)及本公司(作为担保人)订立收购契约,据此,卖方同意透过出售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向买方出售该物业,出售代价约为77.93亿元,预计集团将取得除税后收益约人民币13.66亿元。
据悉,目标公司透过中间实体间接持有项目公司 100%权。项目公司为物业即越秀金融大厦相关土地使用权及现有所有权的登记合法业主。越秀金融大厦为国际甲级写字楼,为广州十大摩天大楼之一,是地处广州珠江新城核心区的策略性位置的地标建筑。
买方为越秀房产基金全资拥有的特殊目的公司。于本公告日期,越秀地产间接拥有约12.9亿个基金单位,相当于已发行基金单位的约38.7%。越秀地产亦拥有管理人的100%已发行股本。
越秀地产称,出售事项有助于施行公司长期企业战略,并且通过公司及越秀房产基金采用的互动和资本有效模式,在增长和稳定之间创造和维持可持续平衡。这种互动模式有望同时带动公司及越秀房产基金的长期增长。
其预期出售事项所得的税后现金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31.34亿元(已扣除出售完成前卖方需清偿项目公司金融机构借款约人民币28.55亿元,以及公司拟认购配售基金单位约人民币12.67亿元),并将提供资金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及流动资金状况,以及一般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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