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68W,347套面向城六区网申的共产房下周日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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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顺义房山的朋友注意啦!
顺义区蓝境佳园(十里湖光)和水映兰苑(水映兰庭)共有产权房各自剩一套房进入递补选房阶段。
房山区世茂轩景颂共有产权房项目下周日也将开始选房!
集中选房活动将于2021年9月19日在北京市房山区智慧长阳美术馆-智慧长阳办公楼 中央大厅(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进行。

选房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智慧长阳美术馆(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图中红色五角星位置)。
行车路线:公交线路:832路/912路/956路/F38路/F51路/F81路,张家场村口站下车,北行720米,北京智慧长阳美术馆
一、房源概述
1.开发企业:北京世茂嘉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轩景家园(项目推广名:世茂轩景颂)
3.项目位置:房山区拱辰街道,北至高教园一号路,西至阳光北大街,南至文昌西路,东至规划道路。
4.产权性质:共有产权住房
5.销售均价:项目销售均价29000元/平方米,全装修交房(根据具体楼层、朝向、户型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6.共有份额比例: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额共有,其中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85%,政府持有剩余15%产权份额(政府产权份额暂由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7.房源套数:本次配售房源共计347套,其中约64-65㎡一居1套,约78-79㎡二居5套,约87-89㎡三居340套,约106-108㎡四居1套。
8.咨询热线:010-60307788(9:00-17:00)
二、选房工作安排
(一)分组选房
根据该项目销售对象及房源的不同,按照以下两组进行选房:
排名前列组京籍家庭:房山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房山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本市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以下简称城六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城六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第二组非京籍家庭:在房山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城六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依照各组别已经摇出的选房顺序号分别安排选房,各组别对应的房源如下:
排名前列组京籍家庭配售房源237套,其中二居室4套 ,三居室232套,四居室1套;
第二组非京籍家庭配售房源为110套,其中一居室1套,二居室1套,三居室108套。
(二)选房具体安排
时间:

如第二组非京籍家庭(在房山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城六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审核通过的家庭全部选房完毕,房源如有剩余,剩余房源纳入排名前列组京籍家庭(房山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房山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本市城六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城六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补充选房,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9日18:00。
三、选房现场须提交材料
(一)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1)申购家庭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有效的北京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成员,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4)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婚姻证件为境外的,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6)选房必须申购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一)条中须携带的资料外另须携带经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一)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手写授权委托书(附件5)、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二)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定金10万元(银联卡,多存10元,且需要本人认证证明),并签订《认购书》。交款注意事项:
四、注意事项
(一)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0㎡,销售价格为29000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80㎡×29000元/㎡=2320000元。
(二)申购家庭应按选房到场时间表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
(三)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调换、更名、加名。购房家庭应与北京世茂嘉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四)每个申购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
(五)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世茂嘉年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六)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七)开发企业在选房现场对选房家庭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留存相关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经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后,一并报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复核,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
(八)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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