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焦点财经Focus 2022-03-04 09: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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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要求,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公告排名前列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据悉,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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