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公开征求意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围不得设立娱乐场所

狐椒文旅 2021-12-08 15: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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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2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外商投资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文化和旅游部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三)居民住宅区;

(四)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围;

(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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