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律师:图文详解集体土地征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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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所以实践过程中土地或是房屋征收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但是不论是土地征收还是房屋征收都直接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利益,相关部门因此需要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等权益。
然而,从拆迁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征收方因征收工作比较的复杂,程序比较的繁琐,审批时间太长,往往不会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征收,再加上被拆迁人又不懂相关的政策法规,从而导致被拆迁人权益被侵害。因此,对于被征收人来说,了解土地征收程序是很有必要的,这样我们可及时的发现征收方的违法行为,通过法律途径及时地制止违法征收行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通过二张图来告诉大家土地征收程序。
一般而言,如果是因公共利益展开的征收,那么征收公告必须是不能少的,而且相关部门也会在被征收区域进行张贴,告知大家征收目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一般土地征收公告都是由市、县级以上部门作出的,而且在公告底部还会有相关部门的公章,实践中如果公告中最底部的公章是乡、镇政府的或是村委会的,那么这份公告就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就此可以拒绝征收。
除此之外,在正式征收之前,从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可以得知,还需要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这一步也是不能省去的,并且还要将与被征收人息息相关的一些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在被征收区域张贴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此时,凯诺律师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仔细的看看该份文件中的所有内容,若发现补偿标准不合理或是发现该文件不合法,那么一定要及时地提出自己的意见,相关部门在多数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情况下,要组织听证,并且要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并公告。当然了,被征收人也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协调的申请,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委托律师依法申请裁决,或是在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是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别外,还有必要提示一下大家,在今后的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因补偿问题而迟迟拒绝签订补偿协议,那么这种一味的拖延办法可不是什么上上策,从上面的规定中可以得知,对于个别未签订补偿协议的,相关部门会对被征收人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这个补偿安置决定类似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的征收补偿决定,若在期限内不履行,或是不提起诉讼,那么可能会遭到司法强拆,即合法强拆(或是违法强拆)。因此,不论被征收人是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还是征收补偿决定,都需要及重视起来,避免失去谈判的筹码。
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利益,新土地管理法之所以要将“批后公告”改为“批前公告”,就是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因此,相关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依法征收,尽可能的保障被征收人的相关权利,只有这样,那么才有可以获得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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