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万千购房者,必看!关于《民法典》最全解析

重庆地产news 2021-01-07 19:19:36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2021年,《民法典》正式实施!超人帮你们总结了一下,有关于房地产的内容有大致有15条。 其中有5条跟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从实际出发,只讲干货内容,则是超人的一贯作风。 我们先来看看全部内容,再来看看哪5条对我们影响较大。 1 影响较大的四项条文 1:房产不解除抵押,可以直接过户 这点是区分专不

2021年,《民法典》正式实施!超人帮你们总结了一下,有关于房地产的内容有大致有15条。

其中有5条跟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从实际出发,只讲干货内容,则是超人的一贯作风。

我们先来看看全部内容,再来看看哪5条对我们影响较大。

影响较大的四项条文

1:房产不解除抵押,可以直接过户

这点是区分专不专业最重要的标准,很多人都喜欢扛起半截就跑,或者说曲解字面的意思。

原文是这样:

(图片来源于搜狐)

这里的重点应该放在后面: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而不是在前面。

这里的抵押分为两种:

单一关系的抵押:最典型的就是带着未还完银行的贷款,但这个事情其实内在复杂的多就比如:

A在2014年向工商银行申请了一笔房贷,8折利率,现在剩余40万的尾款未结清,要出售。

B打算购买A的房子,找平安银行申请了 80万的银行贷款,现行基准利率(5.25%)。

请问要怎么去过户,带着其中8折利率40万的抵押去直接过户么?

规定可以过户,跟实际去过户根本就是两码事。

就跟国家明文规定,加班有加班费,跟现实中一大堆996的打工人其实也没太大的关系。

多重抵押的关系:除了欠银行的钱以外,还有着其他的抵押,查封等。

本条文的意思超人更愿意理解成:有着抵押的房子,从原先的不能交易,变成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交易。

这点是保护了一些因为购房经验不足而买到了查封房,抵押房的人。

但可以交易并不代表着就真的可以去过户到你名下, 还需要抵押权人的同意(银行,第三方债权人)。

这才是该条文的重点!

2:买房找中介不能跳单,要付报酬

解析:跳单是指你在A中介看到的房源,但后期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在A处成交该套房源,(私人找到了B中介,找到了业主等)。

而跳单的原因,最主要就是中介费:重庆的行规是2%,但如果是北,上,广,深的房子,中介费都不少了,一套下来大几十万的都有。

在重庆,这一点其实一直存在,你跟随各大中介去看房,最后所签订的看房确认书里面就有过关于这一点的明确表示,但大多属于各大中介公司的个人行为。

而《民法典》的条文,则真正的将此事上升到了法律的角度。

但需要值得一提的是:法律也不外乎人情,中介也不能拿着这一条法律来大做文章,我相信在交易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任何的问题(房源出了问题,欺瞒客户,服务态度不好等),客户也会有着自身的判断。

要给中介费这是行规,要尊重中介小哥的劳动成果;但能不能收足,这还需要看各大中介的专业素质了。

3:小区共有部分的收益,归业主享有

其实,最为明确的表述在于:小区共有部分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在扣除合理的成本之后,归全体业主所有。

解析:现在越来越多的广告,宣传等走进了小区:比如电梯广告,停车场广告,各类推销公司租赁小区场地(宽带,纯净水等),这部分的广告费,在扣除了成本之后,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虽然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但在实际中难就难在取证这一块,口说无凭,更别说许多小区现在都还没有成立业委会,或者物业跟业委会之间互相“无间道”的情况。

但好在,现在有法可依,物业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为所欲为!

4:婚前父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

解析:这点其实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主要难在“界定”这一块:

父母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这个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允分配,没毛病。

难就难在父母出首付,房子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离婚时该怎么去分配,这点争议颇大。

现在房价越来越高,父母出首付,子女还月供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

单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没有书面证据,一般认定成赠与,属于单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首付部分部分属于单方。

而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会被认定成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一定比例分割。

离婚是一件大事,不但牵扯到感情破裂,还有财产的分割,所以现在离婚有了30天的“冷静期”。

5:居住权

其实我们在之前的一篇文章里面,就详细的解释了居住权,这里就不额外重复(详情请点击-最全解析!关于居住权,你必须要了解的几点)。

其他的条文规定

1:房屋产70年产权,届满自动续期

解析:这点其实早有说法,只是现在正式体现在法律条文上,但在实际的生活中,主要还存在着以下的问题、以重庆来举例:

重庆住宅绝大部分产权年限为50年,而今市面上还没有即将年满或者超过50年的住宅,哪怕是被大家成为老破大的“加州花园”距今也不足30年的房龄。

问题在于:即使产权可以续期,到时候50年房龄的房子是否还具备任何居住的可能性?比如到了2050年,加州花园可以续期,到时候找谁去续期(业主是否还健在,),续期了还有没有居住的意义(使用寿命,安全隐患等)等问题,都是需要后期去完善的。

2:重新界定遗产继承人的范围和标准

原来的遗产是“顺位继承”的标准,如下图:

(图片来源于百度)

而现在社会越来越发达,丁克家庭也越来越多,另外,各地的民俗风情都有所不同,因此民法典将:侄儿侄女,出嫁的女人,未出生的胎儿都列入了遗产继承人的名单。

另外城市户口的子女,也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不尽孝者少分或者不分;这点也是从现实国情出发,值得赞一个。

3:未成年人的财产问题

这里的孩子,更加准确的理解是:未成年人

房子登记在未成年人的名下,是可行的:如果按揭购买,则房产证上需要添加监护人的名字,(未成年人无能力偿还债务);如果全款购买,则未成年人可以单独上证。

但监护人是否有权利处理被监护人的资产,这点一直有点商议。

监护权无权去处理被监护人的资产,这点一直是毫无争议的,但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去处理。

比如为了未成年的权利,健康等;

为了该孩子治病,可以处理。

为了小孩留学读书,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可以处理;

只要你能够证明,处理资产是为了监护人的切身利益,且全部收益都将用于监护人身上,则可以处理。

如果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而去处理监护人的资产,则是违法的。

写在最后的话

这次民法典有关房产部分的解析,到这里就结束,但其实想要说的话,还远远不止这些。

原来需要《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等相互引证的案例,现在只需要一部《民法典》就可以解决,大大的降低了执法的难度,提高了效率。

但这次的《民法典》更像是一个大纲,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还应当依据各个城市的具体情况来具体对待。

从现实出发,与时俱进,则是《民法典》房产部分最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

声明

1、本篇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官方立场;

2、转载本号原创文章,请务必标注清楚文章来源(转载自:重庆地产news);

3、对于未经本号授权的转载等行为,本号将采取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4、文中所涉内容和图片如有事实错误或涉嫌侵权的,请告知我们,我们将核实后处理。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