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发展拟按“21供1”基准供股 筹资15.7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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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12月2日,新城发展(HK:01030)发布公告称,公司建议透过按每21股现有股份获发1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的方式向合资格股东按认购价每股供股股份5.30港元发行约2.957亿股供股股份,以筹集最多约15.6729亿港元(扣除开支前);或发行296,154,878股供股股份以筹集最多约15.6962亿港元(扣除开支前)。
经扣除开支后,供股所得款项净额估计为约15.598亿港元;或约15.621亿港元。所得款项净额60%拟用作额外资本储备,以把握中国物业开发的商机,40%拟用作一般企业用途。待供股的条件获达成后,不论暂定配发供股股份的接纳程度如何,供股将按非包销基准进行。倘供股认购不足,则供股规模将相应缩减。进行供股不设较低集资额。
于本公告日期,控股股东富域及Set Hero分别持有4,223,794,000股股份及84,174,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8.02%及1.36%。
于2021年12月1日,公司接获富域及Set Hero的不可撤回承诺,据此:(i)富域及Set Hero已不可撤回地向公司承诺,根据供股章程文件的条款认购就彼等合法及实益拥有的合共股份以未缴股款形式向彼等暂定配发的合共约2.05亿股供股股份(将由富域及Set Hero分别认购约2.01亿股供股股份及约400.83万股供股股份);及富域及Set Hero已不可撤回地向公司承诺,确保彼等现时实益拥有的约43.08亿股股份不会由彼等出售、处置或转让,且于记录日期仍将由彼等共同实益拥有。
公告称,董事会已获富域告知,除其承诺根据不可撤回承诺认购其根据供股条款获暂定配发的201,133,047股供股股份外,富域有意透过额外申请,申请认购上市规则第7.21(3)(b)条项下允许的供股股份较大数目。
富域最终由本公司控股股东王振华先生创立的Hua Sheng信托持有。于本公告日期,王振华先生及陈静女士连同彼等各自的联繫人于合共4,307,968,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4,307,968,000股股份的保证配额(即205,141,332股供股股份)将由富域及Set Hero根据不可撤回承诺承购。
因此,董事会预期,富域以额外申请的方式能够申请的供股股份较大数目将为90,574,189股供股股份(假设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已发行股份数目概无变动)或91,013,546股供股股份(假设于记录日期或之前,除悉数行使尚未行使已归属购股权且该等已归属购股权持有人登记为有关股份持有人外,已发行股份数目概无变动)。然而,将可配发予富域的供股股份实际数目(与额外申请相关)将视乎其他合资格股东以额外申请方式认购供股股份的水平而定。
截至本公告日期,新城发展已授出 12,819,000 股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其中9,226,500股为已归属购股权。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购股权计划项下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获行使后,供股可能导致(其中包括)对行使价及╱或将发行的股份数量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在适当的情况下以公告方式通知该等购股权持有人及股东有关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作出的调整(如有),且有关调整将由独立财务顾问或审计师(视情况而定)核实。
据悉,新城发展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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