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租显著上涨时,政府可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焦点财经Focus 2021-11-24 1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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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

焦点财经讯 盼盼 11月24日,北京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草案提出,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哄抬租金、捆绑消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出租人在互联网信息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的,应当向平台提交能够证明房源信息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

此外,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的,除抵扣租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外,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承租人返还住房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人退还剩余押金、租金。

关于“二房东”整治问题,草案提出,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或者个人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的,应当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住房租赁企业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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