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21阳城01”存续期第3-4年票面利率维持6.90%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12月2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1阳城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阳光城作为“21阳城01”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第3-4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阳光城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第4年票面利率仍为6.90%。
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登记期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7日(仅限交易日),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3年1月30日(因2023年1月22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本次回售申报可以进行撤销,回售撤销期为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1月11日(仅限交易日)
资料显示,该债券名称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阳城01,债券代码149363.SZ,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2年末和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债券余额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6.90%,附第2年末和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起息日2021年1月22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