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停牌,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

焦点财经Focus 2022-02-07 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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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债券于2022年2月8日开市起停牌1个交易日,于2022年2月9日开市起复牌。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2月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停牌暨调整交易方式的公告。

公告称,2022年2月7日,阳光城收到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东方金诚公告[2022]0029号),东方金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BBB,评级展望为负面,同时将“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和“21阳城01”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BBB。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9〕166号)的规定,经公司申请,“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1”、“21阳城02”于2022年2月8日开市起停牌1个交易日,于2022年2月9日开市起复牌,复牌之日起上述债券交易方式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维持原有净价计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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