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信中国:债权人大会3.06亿美元债务重组计划裁决获法院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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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搜狐地产&焦点财经
作者|王迪
编辑|吴亚
6月12日,德信中国(02019.HK)发布公告,有关公司与计划债权人(定义见解释性声明)之间根据公司法(经修订)第86条订立的建议安排计划的相关事宜。
德信中国称,开曼群岛大法院已于2023年6月9日(开曼群岛时间)举行的聆讯上发出命令许可计划(计划裁决令);及所有计划条件已获达成,计划生效日期为2023年6月9日(开曼群岛时间)。因此,计划已根据其条款生效。
搜狐财经根据此前公告梳理发现,其按计划召开的债权人会议已于5月30日在开曼群岛达成“计划”。合共125名持有本金总额3.06亿美元(占未偿付计划投票索偿总值87.86%)的计划债权人出席了会议并投票,全部125名债权人就“计划”投了赞成票。
德信中国的流动性危机在去年10月初显,此笔债券违约始于去年11月,德信中国在保持境内债务无违约的情况下,先违约了仅剩一笔的2022年12月到期、利率为9.95%的优先美元票据,未偿还金额为3.483亿美元。
去年11月,德信中国公告对旗下上述唯一存续美元债进行以旧换新的展期要约。
当时德信中国给出的交换条件为:每1000美元现有票据的交换代价为,本金额为975美元2024年到期的新票据,25美元前期本金付款,作为同意费的5美元现金。即使包括后续修改的方案,要约条件直到去年12月标的票据逾期后仍未达成协议。此后,德信中国修订债务重组支持协议,对若干重组条款进行优化。
根据德信2022年12月15日公告所做的债务重组方案具体为:
1、延长现金预付款截止日期已由2022年12月12日下午4时正(伦敦时间)进一步延长至2022年12月23日下午4时正(伦敦时间)(「第二个延长现金预付款截止日期」);
2、相关强制赎回日期的规定本金额已分别由原发行日期后满12及18个月当日的新票据初始发行金额的20%及40%修订为于2023年12月31日及原发行日期后满12及18个月当日的新票据初始发行金额的10%、20%及40%;
3、现金预付款已由相关合资格计划债权人截至现金预付款截止日期所持有合资格受限制票据本金总额的2.5%增加至3.0%;
4、重组代价已予以修订,以令有关计划债权人于自及包括现有票据的规定到期日直至(但不包括)重组生效日期的记录时间,所持有现有票据的所有应计未付利息将按以下方式支付:(A)按年利率7.95%计算的应计利息将于重组生效日期以现金支付;及(B)按年利率2%计算的应计利息将计入新票据原本金额;
5、及指示费将于2022年12月30日或前后(而非重组生效日期)支付予合资格同意债权人。
今年5月,德信中国曾公告离岸债重组计划获 87% 债权人投票通过,6 月 9 日进行聆讯。
数据显示,德信中国5月集团实现合约销售金额约21.50亿元,合约销售面积约14.1万平方米。前5月集团实现累计合约销售金额约117.10亿元,累计合约销售面积约66.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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