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为控股子公司1.7亿展期融资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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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12月26日晚,阳光城(000671)发布公告称,公司持有7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煜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光煜恒荣”)接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提供的17,000万元融资展期,期限不超过30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将持有70%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煜恒荣以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城称,沈阳光煜恒荣因流动资金不足、无力偿还所欠债务导致债务违约,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正积极与各债权人沟通债务清偿及相关债务展期事项,公司 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其相关债务展期顺利进行。
阳光城于公告中透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20.81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66.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94.98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27.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22.99 亿元,占最近一期 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12.64%。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38.78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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