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快开展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工作

焦点财经Focus 2022-12-05 19: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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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快开展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12月5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关于加快开展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意见提出,建立常态化项目梳理储备机制。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全面开展存量基础设施资产盘点,摸清资产底数,并依据新增投资需求、资产保值增值需要,统筹安排存量基础设施盘活节奏,科学编制存量基础设施盘活三年工作方案。按照“一领域一平台”的总体思路,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聚焦交通、能源、生态环保、市政、园区、水利等领域,依托专业咨询机构做好资产筹划,加快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

省本级新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应及时编制投融资方案和引进社会资本有关工作安排。支持地方国有企业、其他类型所有制企业开展基础设施资产常态化梳理盘点,推动符合条件的资产采用REITs、PPP和其它方式进行盘活。

构建完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库。分领域、按类别全面梳理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需求,建立广东省基础设施REITs项目库。按项目成熟度和开展阶段,分级纳入项目意向库、储备库和发行库,确保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基础设施项目“应入尽入”。

积极推荐一批意愿强烈、对社会资本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盘活存量资产项目纳入国家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市依法依规开展PPP项目发行REITs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各类产业与金融机构以私募基金形式投资、收购或整合基础设施存量资产,以多种方式、多个渠道培育和孵化REITs储备项目。对刚投入运营的现金流较少但增长潜力较好的资产,可引入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政府引导基金,组建Pre-REITs基金,孵化成熟后发行REITs,实现各类资本的有序退出。

意见指出,推动整体打包发行或扩募REITs产品。支持企业间加强联合,以同类集合互补、扩大资产规模、提升项目运营效益为目标,鼓励多个原始权益人进行优化整合,联合发行REITs产品。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同类资产通过市场化交易、合作组建、无偿划转等方式进行整合,提高REITs产品谋划能力。支持鼓励已发行的基础设施REITs,利用省内优质存量基础设施资产进行直接扩募,做大做强基础设施REITs产品,打造一批基础设施REITs资本运作平台。

发挥财税政策激励引导作用。用足用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拟发行或扩募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本省原始权益人,申请材料正式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承诺回收资金用于省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后,可申请省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补助。

鼓励各地市参照企业IPO对发行REITs产品和扩募给予相应激励支持。落实基础设施REITs试点税收政策,对列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项目可按照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相关税收政策由企业申报享受,若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属地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协助出具。

意见还提到,引导各类机构和长期资金投资基础设施REITs。鼓励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加大省内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战略配售和投资力度,鼓励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参与投资。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RQFII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REITs产品投资,鼓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基础设施REITs产品。鼓励有资质的在粤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等代理销售基础设施REITs产品。

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基础设施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打造基础设施REITs持续发展和开放创新核心平台。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构建更加适应基础设施REITs发展的制度体系、市场体系、监管风控体系、开放创新体系。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服务全国各地原始权益人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规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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