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济南历城区的李女士到所咨询,说前些年其父亲作为乙方与作为甲方的村委会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拆迁时他们一家按照五口人安置,分别为父母、自己、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协议约定的安置条件为每人给四十平方米安置房,还约定了过渡费和搬迁费等其他货币补偿。现协议签订已经10年,村委会一直没有将安置
不论是扶贫搬迁项目还是其他因公共利益展开的征收拆迁项目实施过程中,都有一个雷打不动的原则,就是必须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严禁先拆后补,依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然而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来看,违反上述规定,侵害被征收人权益,实行先拆后补的情况却数不胜数。那么此时,村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邯郸市位于河北省南部,是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和中国成语典故之都,拥有涉县娲皇宫、广府古城2处5A级景区。城市发展过程中将许多城中村纳入到城市规划区的范围中来,处于丛台区的张女士(化名)所在村庄即被划入当地棚户区改造的项目
不论是安置补偿协议还是其他相关的协议,一旦认可签字,那么被征收人和征收方均需要按照约定履行协议义务。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常有征收方在签订补偿协议、拆除村民房屋后,不是以村民未经村委会同意或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房屋为由拒不履行补偿协议,就是以一户多宅为由,单方面的作出解除协议通知书,欲对被征收
随着城市化不断推进以及近几年大规模的修高铁、修高速等因素,较为偏僻的农村土地被大量的征收。但是在征收过程中呢,不少被征收人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补偿不合理、违法征收土地等,有的还遇到了土地补偿分配不合理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如何分配才较为合理呢? 一般而言,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
刘先生是来自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的居民,2011年刘先生一家与当地县住建局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拆迁时给刘先生一家补偿安置房相应面积和五十多万货币补偿款。协议签订当日住建局已经支付了货币补偿。但协议签订后经过了三年多时间,住建局迟迟不给付安置房。刘先生正想着如何让住建局尽快兑现安置房的时候,
实践中,相关部门在违法建筑治理过程中,为了尽快取得成效往往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经常采取暴力手段一拆了之,有的在做出强制拆除公告之后,便于同日就强拆了当事人的房屋,这显然给当事人合法财产造成了一定的侵害。 想必大家都知道,即使是违法建筑,也不是相关部门能怎么拆就怎么拆,想啥时候拆就能
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以及其他拆迁项目过程中,公房拆迁的概率也是十分大的。尤其是老早以前,有些单位为了帮助员工解决住处问题,往往会分配给员工一套福利房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房屋中有的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被纳入到了拆迁范围内。 可是此时问题就来了,福利房即公房遇上拆迁时,拆迁补偿款该归谁呢?在回
实践拆迁过程中,常有一些拆迁方在与被拆迁人就补偿事宜协商不成,或是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便会想出各种办法来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比如我们生活中常遇到的断水、断电、阻路,或是恐吓、威胁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等,有的拆迁方还会以拆违、拆危等各种名义先行拆除被拆迁房屋,来达到拆迁的最终目的。由徐女士、叶先生委
违法征收、补偿不合理、村委会擅自截留征地补偿款等现象在征地拆迁中挺常见的,许多被征收人在遇到这些情况时,通常的做法不是去上访,就是一遍又一遍的咨询律师,但就是不启动法律程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其中,有绝大部分老百姓的潜意识里都会认为,与自己对立的是比较有权势的行政机关,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